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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中院开展涉民生案执行清理活动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4-01-10 15:46:39


    本网讯(周本国 崔晓翕)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即日起,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清理活动月”活动。  

  为确保“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清理活动月”活动取得实效。在元旦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院执行局立即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执行局局长会议,在听取各基层法院执行局前期对本辖区涉民生案件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本着从速从快、优质高效的原则,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清理活动月”活动。

  高度重视,把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清理活动摆上重要位置。认真学习最高院、省高院关于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清理活动的有关精神,深刻领会开展涉民生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最高院、省高院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活动开展实施方案,切实把专项清理活动当作当前法院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注重宣传,切实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把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同强化活动宣传有机结合起来,选取典型个案,采取跟踪报道媒体曝光多种方式,加大对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清理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的舆论氛围,迫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树立法律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大力度,确保圆满完成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清理活动工作任务。专项清理活动月期间,将采取“白加黑”、“五加二”等超常举措,发扬连续作战,攻坚克难的拚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穷尽强制执行措施,确保春节前执结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民生执行案件。一是落实“五定一包”责任制,强化责任;二是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对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尽快执结;三是加大对规避执行的打击力度,对确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产、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多种手段,坚决予以打击,形成强制执行的高压态势,迫使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四是建立、健全司法救助机制。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涉民生执行案件,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给予相应的司法救助机制,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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