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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园法庭诉讼外化解一起农民工群体工资纠纷
发布时间:2014-01-06 09:38:10


    本网讯(高聚)  原告李本权(湖北人)、裴文成(重庆人)诉江苏泗洪县孙园镇刘德轮窑厂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孙园法庭受理后查明:二原告于2013年初带领四十余名湖北、贵州等地的工人前来承包被告的劳务,工人大都是少数民族。后因原、被告之间发生矛盾,二原告于同年9月初不辞而别(工人大都继续留在被告处工作)。现二原告起诉要求被告给付劳务费30余万元。

    经孙园法庭组织双方对账、调解,被告同意给付原告15.5万元。但因二原告欠37名工人工资10余万元,工人们多次到镇、县政府闹访,被告担心二原告得款后“开溜”,把压力留给他们,故要求将劳务费交到法庭后由法庭核算、支付工人工资。

    时近年尾,孙园法庭意识到此事的敏感性、复杂性,及时向祁晖副院长作了汇报,并与孙园镇政府、劳动保障所、派出所进行了沟通,做好了预案。2014年1月3日,原、被告及37名工人在法庭主持下,同时在镇纪委书记张武、劳动保障所所长吴军的参与下核对工资。原、被告及37名工人为了各自的利益进行了一天的角力,从上午8点半至晚上6点半,经过10个小时艰难的协调,三方终于达成一致,并当场发放了工人工资。

    看到法庭工作人员的敬业精神,尤其是本案承办人谷步贤偌大年纪,放弃休息,连续奋战10个小时,孙园镇政府、劳动保障所、37名工人及原、被告均很感动,纷纷表示将向法庭赠送锦旗,被婉拒。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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