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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皮林保护区未拿到椰果分成起诉东泰农业
发布时间:2013-12-30 10:54:25
东泰农业欠青皮林保护区分成被索要归还土地使用权 原告海南青皮林省级自然保护区诉被告海南东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合同一案。原告海南青皮林省级自然保护区请求确立双方在2001年12月18日签订的种植椰子工程合同书已解除;并判令被告东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青皮林自然保护区椰果收益分成378.72万元,其中本金288万元,利息90.72万元;判令被告东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将占用的土地恢复原状及将椰子树、房屋等土地上面附属物清理干完毕;判令被告东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将占用的土地立即交付青皮林自然保护区。 来源: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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