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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米东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助力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3-12-20 13:42:20


    本网讯(纪洪刚 妥丹婷)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通过建章立制、严格管理,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同权断案的审判权,同时延伸人民陪审员职能,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公正司法的监督员、民意沟通的联络员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员等多元司法功能。

  例如,在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人民陪审员在促成当事人和解发挥了积极作用。“我是人民陪审员,但我和你一样,都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我理解你现在的心情,可是你现在的抵触情绪解决不了问题……”来自米东区妇联的罗瑞萍面对情绪激烈的当事人在做调解工作,她慈眉善目、语气平和亲切,总是站在当事人角度分析问题,能有效排解当事人双方的对立情绪,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调解结案。

    米东区法院充分借助人民陪审员贴近群众生活、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让人民陪审员充分参与案件开庭、谈话、调解、合议、宣判、判后答疑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人民性”,借助人民陪审员“接地气”的身份优势,从普通人的角度分析和看待问题,法官讲法理,而他们说情理,努力去寻找当事人听得懂、听得入耳的语言,帮助他们打开心结,在情、理、法三者的切合点上尽力调和,为基层矛盾的化解做出了独特的贡献,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人民陪审员调解成功的案件已达60余起。

    作为司法工作者,每当看到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总是深切感到调解艺术的魅力,它就像沙漠中的一汪清泉,充满着诱惑。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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