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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卫东:选准四个着力点 确保民事执行监督实效
作者:余卫东 发布时间:2013-12-20 10:45:25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今年以来,河南省西平县检察院不断加强学习,注重宣传,创新方式,完善机制,推动了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有效开展。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9件,占办理民行案件总数的30%,发出检察建议6份,法院全部采纳。 把加强学习、提高文书质量作为开展民事执行监督的立足点,规范案件管理。一是组织学习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认真研究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执行监督权的问题,结合近年审查申诉案件中发现的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和分析,同时到法院执行局了解、学习执行方面的法规和做法,了解近年法院的执行状况,为执行监督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树立一体化监督理念。建立了民行、控申协调联动机制,改变坐等办案模式,实行能动性民行检察。由控申部门统一受案,民行接访人员初步审查,在初审基础上转由民行部门具体承办,办案人员从执行程序、执行依据、执行行为等方面认真审查,找准问题症结;三是提高监督文书质量。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的编号、文书结构,增强监督意见的适度性、文书名称与案件的相适性,提高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和建议的采纳率。同时邀请案管部门把好文书质量关,监管办案程序,确保监督的程序公正。今年以来,该院进行监督的9起民事执行案件都得到了法院有效采纳。 把注重宣传、畅通案源渠道作为开展民事执行监督的切入点,保障监督规模。一是通过加强与本院自侦、控申部门的联系获得案源线索。通过自侦部门、控申部门在办案、接访中接触群众,使群众了解民行检察监督的范围还包括执行监督案件。今年以来,控申部门受理民事执行线索5件;二是通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获得案源线索。先后召开座谈会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0名,听取他们对民事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这种方式获得案件线索4件;三是通过信访渠道获得案源线索。加强与信访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信访、群访事件,从矛盾突出的地方寻找执行监督案件线索2件。 把创新方式、提升监督效果作为开展民事执行监督的关键点,维护司法权威。一是运用调查核实权提出检察建议。修改后的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这对于强化执行监督职责、保证监督实效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今年以来,通过调查核实提出检察建议5次;二是探索开展检察公函监督。主要针对法院在执行活动中较轻的违法行为或者检法两家对一些行为是否违法存在认识分歧的情形提出的监督。今年以来,共通过这种形式纠正法院轻微违法行为2件次;三是试行类案监督。主要是针对一段时间内,受理的执行申诉案件反映法院执行中存在的同一类型的案件或同一类型的执法问题开展的监督。今年以来进行类案监督4次,提出整改建议6条。 把建章立制、完善监督机制作为开展民事执行监督的推动点,拓宽监督渠道。一是建立沟通协作机制。与西平县法院会签了《关于建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联系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执行监督的范围、程序、方式等内容,密切了检法两院在民事执行领域的沟通配合;二是建立监督手段有效衔接机制。将抗诉工作和执行监督工作有机结合,强化多种监督手段的有效衔接和整合运用,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建立执行监督案件息诉工作机制。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积极开展息诉和解工作,共促成3起执行申诉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有力地支持了法院的执行工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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