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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蜜的李子
作者:杨镇海   发布时间:2013-11-22 13:49:32


    十多年前,我曾在黔西北乌蒙山深处的一个基层人民法庭工作了三年多。在我的法庭生涯里,有一个故事让人至今难忘。每每想起这个故事,想起故事中大山一样淳朴的主人公对人民法官的那片真情,我总是难以抑制心头的感动。

    那是一个晴朗的日子。太阳刚刚钻出东边的山垭,把第一缕光线投进办公室的时候,一个壮实的中年汉子就走进了法庭,走到了我的面前,把一个布袋放在了办公桌上。

    我认得这个人。他是法庭辖区内的一个村民,因为招聘在烟草站做小工,不久前惹上一场官司。他的一个同乡起诉称把一批未交售的烟叶委托他保管时丢了,要求他赔偿几百块钱。我承办了这起案件。我知道几百块钱对那时的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数字,所以我格外谨慎小心。经过审理,案件的事实就像他的外表一样朴实无华,清楚明白。法庭最终认定委托保管的证据不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我记得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木讷的他一直全身发抖,那是因为他担心输了官司。案件宣判后他也一直全身发抖,那是因为他已经赢了官司。

    我看看布袋,莫名其妙:“你……有什么事?”

    “那件案子……”见我不解,他依然木讷地说:“麻烦你了,杨法官。没有什么感谢你的,自家种的李子,熟了,送一袋给你吃。”

    我笑了,连忙摆手说:“这可不行,纪律不允许。你看,”我指着墙上的“政法干警八个不准”说:“不准吃请受礼。收了你的李子,我就违反纪律了。”

    他根本听不进我的话,却提起那袋李子一股劲往我的手里塞,对于他来说,此时把那袋李子送出手也许比什么都重要。我边解释边往外推他,但单薄的我无法撼动他稳如泰山的身板,反而惹他生气了。他涨红了脸,继续木讷而固执地说:“一点李子,算什么礼!你不收,我就不走。”

    面对这个显得笨嘴拙舌的人,本也笨嘴拙舌的我更加笨嘴拙舌。正在相持不下时,在隔壁房间办公的庭长闻声而来。问明原委后,经验丰富的庭长提出一个折衷的方案:“你的李子,杨法官是肯定不能收的,但看样子,不吃几颗,你又不走。这样吧,杨法官吃你两颗李子,就算领你的情了。如果你还不甘心,我把法庭干警全部喊来,每人都吃两颗,好吧?”

    对这一方案,他显得很犹豫,拿不定主意接受还是不接受。庭长却不由分说,立即把法庭另外两名干警叫来,给每人抓了两颗李子,也给自己抓了两颗。手中拿着两颗发出醇香的李子,我竟然有些不知所措,其他同事却都把李子放进了嘴里,边吃边连声称赞说:“嗯!好甜!好甜!”见此情景,他露出了浅浅的笑容,虽然那笑容也显得木讷。

    接着,庭长对他说:“大家都领你的情了,你该满意了吧。今天正好是赶场天,你赶忙把李子背到街上,卖个好价钱,补贴家用,好吗?”他似乎还是不为所动。庭长给我使了个眼色,我心领神会,和庭长一左一右各捉住他的一只胳膊使劲往外推,好不容易才把这个坚如磐石的庄稼汉弄到了门外,他呆立了一会儿,才慢吞吞地背上布袋,心有不甘地走了。

    此时,照进法庭办公室的阳光愈加明亮了。我把一颗熟透的李子放进嘴里,用牙轻轻一咬,一股浓稠而甜蜜的汁液顿时浸润了我的舌头,让我心头一阵阵愉悦。

    我知道,我心情的愉悦不仅是吃了那两颗李子,还在于案件的判决结果也得到了对方当事人的认可,宣判后当庭表示服判,后来既没有上诉,也没有申诉。案件意外地收到了“胜败皆服”的效果,这应该也算一颗“甜蜜的李子”吧!

    后来,我离开了大山深处的法庭,成为专与文字打交道的人,至今再也没有办过案。于是,这件事就成为我与案件当事人的最后一次“亲密接触”。也许惟其如此,这一幕不但没有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淡去,相反却在我的记忆里越来越清晰。

    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全国有序地开展。作为人民法官,我们一定要牢牢记住“百代兴盛依清正,千秋基业仗民心”的道理,在工作中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努力做到既要忠实执行法律的各项规定,也要关注群众的司法需求;既要坚持程序正义,更要注重实体公正;既要坚持裁判的法律效果,也不能丢了裁判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一句话,要通过我们的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想,唯有如此,我们才能不失民心,收获信任;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吃到更多“甜蜜的李子”。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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