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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日强:立足为民便民 推进阳光检察
作者:武日强   发布时间:2013-11-14 10:09:57


    我院要求全体干警立足“为民、亲民、便民、利民”,全方位推进“阳光检察”活动,为建设美丽朔州、幸福朔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强化“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结合检察职能出台具有操作性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真正做到办实事、求实效。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检察长接访制、点名预约接访制,满足群众法律诉求;将“释法说理”贯穿执法办案始终,注重释法说理,丰富释法说理载体,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深入开展检察官包乡包村联户和巡回检察等活动,充分体现检察官亲民、爱民、护民的满腔赤诚。

    搭建“便民服务”平台。建立集控申接访、民行申诉接待、案件办理情况查询、业务咨询、控申接访、律师会见阅卷以及检察宣传等职能于一身的阳光检察服务区,为来访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为诉讼参与人提供查询便利。

    打造“阳光检察”队伍。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不断健全外部监督机制,把法律监督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最大限度地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以严查严管打造过硬的检察队伍。

    探索“阳光检察”机制。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和范围,推行“四不案件”说理机制,建立多渠道的案件查询机制,严格执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促进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加强对执法办案的流程管理、过程控制和问题预警,强化动态管理和同步监督,使案件管理由静态变为动态,由松散变为集中,由事后监督变为过程监控,实现执法办案的阳光化。

    营造“阳光检察”氛围。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和廉洁自律的意识;深入农村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深入学校建立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成长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使社会各界了解检察工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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