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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祥:让乡镇检察室真正“活”起来
作者:刘俊祥   发布时间:2013-11-13 13:56:07


    设立乡镇检察室,实现了检察工作向农村延伸,是服务广大农村群众的一项重大举措。加强乡镇检察室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强调三点。

    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检察实践中,大部分乡镇检察室作为基层检察院职能的延伸或辅助,只是被动地协助基层检察院或上级检察院开展业务工作,欠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难以发挥其独特优势。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在设立乡镇检察室之前明确职能范围。

    检察业务是立检之本,乡镇检察室开展工作如果离开检察业务,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乡镇检察室应该加强与本院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工作衔接、工作互动,主动提供线索、反馈信息、参与办案,让乡镇检察工作真正“活”起来。乡镇检察室开展工作必须坚持以检察业务工作为中心,必须紧密结合检察职能。如,接受举报、控告、申诉,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加强对辖区内派出所和法庭执法、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监督并配合社区矫正工作等。

    注重加强机制建设。规范和完善日常工作运行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尽可能为基层群众提供方便。同时,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将举报线索、相关案件信息报送本院,方便领导作出决策。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明确科学的工作评价考核指标,对工作成效大、获得当地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好评的及时给予奖励,对违法违纪问题严肃处理。

    乡镇检察室人员严禁从社会上聘请。检察室人员既要熟悉检察业务,也要具备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善于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因此,必须从干警中择优选用。我院将检察室作为锻炼青年干警的平台,定期选派优秀青年干警到检察室跟班锻炼,熟悉基层工作,培养后备人才。

    遵循科学发展规律。改革开放30年来,乡镇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产生的社会矛盾、社会风险逐渐显现。乡镇检察室要积极服务大局,为地方党委政府排忧解难,与地方发展大局同频共振,赢得地方的信任与支持,为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乡镇检察室存在人员少、工作覆盖面广、涉及人群复杂等困难,必须借助现代科技,借力信息化,提高乡镇检察工作效率。我院积极搭建乡镇检察室信息化平台,依托检察专线网,结合工作需要建成集语音、数据、视频多媒体信息传输为一体的综合信息网,实现了乡镇检察室和本院、辖区便民服务大厅的视频对接互动,拓宽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提高了工作效率。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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