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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林如:"三个四"布局打造民生检察
作者:刘林如 发布时间:2013-11-05 14:22:45
近年来,江西省泰和县检察院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这条主线,积极探索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推进“三个新泰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围绕服务民生向社会公开作出十项承诺》,主动跟进,靠前服务,在服务大局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 紧贴实际,抓实“四个到位”。一是规划到位。根据检察工作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在重点乡镇、园区、社区、建设项目布点检察民生服务队。二是制度到位。对内建立职能运转、考核督查制度。对外建立监督触角延伸机制、服务社会管理机制,健全定期接访、巡访、联席会议制度及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督等系列制度。三是人员到位。该院选调了11名优秀青年检察官到基层社区、村委担任副职。这些深入到农村基层一线的干警,在服务民生活动中发挥了“六大员”作用,即:政策法规宣传员、民情民意信息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经济发展服务员、生产建设协理员和党建工作指导员。四是职责到位。立足检察职能,针对社会管理中热点、难点和盲点问题注重分析研判,大力探索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举措,强化依法监督与社会管理的良性互动,分别向企业、社会组织、政府职能部门等发出检察建议13份,向上级报送检察情况反映140余份,8篇转化为调研成果。深入到农村开展法制宣传28次,印发法制宣传资料6000余份,发放检民联系卡180余张,接待群众法律咨询600余人次,解答相关法律问题500余个,有效地提高了群众的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了违法犯罪的发生。深入学校开展安全防范教育15次,排查校园内外治安管理隐患9起。 二、紧贴大局,抓好“四个结合”。一是结合“访民情、解民忧、保民安”活动和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走访乡镇、企业、村组(社区、居委会)、联系重点项目,收集社情民意,扶贫帮困。去年以来我院通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先后对5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提供经济救助,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如我院针对康某交通肇事一案,在查明被害人洪某家中,妻子在外打工,两个小孩都在校读书,无收入来源,家庭生活困难的情况后,对被害人家属予以2000元的经济救助。在新农村建设挂点帮扶工作中,我们每年都要为挂点村无偿提供帮扶资金3-5万元,同时与贫困户建立结对帮扶,每户送去慰问金600元。二是深入基层给村干部上法制课和警示教育课,在农村赶圩日和重大活动日,到圩场宣讲检察职能及农民关注的土地征用等法律知识;今年4月我院配合县委组织部先后在县委市委党校举办二期村官培训班。三是结合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抓好对特殊人群的管教监督和帮扶。协助开展监外执行活动监督,清查核实当地社区矫正人员,走访监外执行人员,对发现的交付执行脱节和法律文书存在错误、建档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检察建议,有效避免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四是结合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对2012年以来,不予批准逮捕55件66人,纠正漏捕11人,追诉漏犯20人。与公安、法院建立案件质量联席会议制度,将诉讼监督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做到积极主动开辟案源,严把抗诉案件质量,注重服判息诉维稳工作。受理民事申诉案件14件,立案12件,提请抗诉1件,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督促起诉3件,支持起诉2件。 三、紧贴民生,抓优“四个成效”。一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检察民生服务把服务稳定作为首要职责,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等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今年以来,该院共立案查办民生民利职务犯罪案件7件11人。立案查办的石山乡老张家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新贵挪用吉莲高速公路建设征地补偿款17.6万余元一案,积极追缴全部赃款返还到村民手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二是积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工程建设优质高效。如我院围绕石虎塘发电枢纽、滨江大道、吉莲高速公路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建立预防档案,在行贿档案查询过程中,先后受理各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0次,经查询审核发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复函80份,召开联席会议6次,提出口头建议4条,协助项目单位对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三是法律监督职能重心下移,把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第一线,以执法办案维护群众利益,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缺陷,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建议。该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本县部分中职学校、民办高中学校存在变相抵扣、虚报、冒领、套取学生助学金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遂针对发现的问题向县教育体育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引起该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对建议逐条逐项进行分析后并作了彻底的整改。通过规范整顿,保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国家资助政策的严肃性,消除了不良影响。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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