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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中院:“集体会诊”把脉疑难案件
发布时间:2013-10-29 16:51:20


    本网讯(张智全)  “二审判决下来了,法院完全采纳了我们的上诉意见,‘集体会诊’制度真正释放了司法公正的正能量!”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二审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上诉人马某的代理人对该院“集体会诊”把脉疑难案件的做法赞赏有加。

    2012年6月,上诉人马某因为管理不便,将从杨某处租来经过重新装修后的茶楼,承包给李某经营。杨某认为马某擅自转租茶楼,将马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自己与马某签订的租赁合同。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马某与李某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为租赁合同,判决解除了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马某不服,上诉到重庆二中院。

    二中院经过审理,合议庭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是赞成一审法院的判决;另一种意见则认为,马某与李某签订的合同不宜认定为租赁合同,否则会导致双方利益严重失衡,也不符合法经济的原则。鉴于对该案定性存在很大争议,合议庭提请审委会对本案进行“集体会诊”。审委会邀请相关业务部门的骨干,对上诉人及代理人的理由进行认真讨论。

    通过抽丝剥茧地分析法律,结合查明的事实,审委会最终采纳了上诉人及代理人的意见,认定上诉人马某与李某签订的合同为承包经营合同,马某的行为不构成擅自转租,改判双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重庆二中院于今年初推出了“疑难复杂案件集体会诊制度”。截至10月28日,该院共对15件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了集体把脉。经过“集体会诊”,案件质量及法官应对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有了显著提升。今年前10个月,该院共审结各类案件3713件,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5.6%,刑事审判条线质效、执行条线质效和审监条线质效等指标均在全市中级法院排名靠前。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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