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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红卫:构建基层检察院青年干警培养体系
作者:方红卫 发布时间:2013-10-25 15:05:47
作为基层检察机关的新生力量,青年干警有着充满生机活力的面貌,有着无所畏惧、不断超越的精神,有着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热情,在基层检察机关中发挥着生力军的作用。但青年干警无不例外地存在着实践经验匮乏,社情知识欠缺,群众工作存在软肋,心智不够成熟,耐压耐挫能力差等问题。笔者认为,要切实解决好基层检察院青年干警队伍的培养建设问题,就必须更新思路,打破常规,转换视角。本文拟尝试从检察文化的视角来探寻并构建培养青年干警的完善体系。 一、力推社情文化,构建青年干警群众意识培养体系 伴随着基层检察院青年干警尤其是外地籍青年干警数量和比重逐步增加,所衍生出的青年干警群众意识淡化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不利于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基层检察院青年干警培养体系离不开社情文化。第一,建立青年干警控申岗位见习制,新进青年干警在分配具体岗位前必须先到控申部门见习一段时间,使青年干警通过接待信访群众的方式尽快熟悉当地语言、习俗、文化等。第二,可以联合当地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群众组织,共同开展青年干警下社区挂职锻炼活动,分批分阶段挑选青年干警到基层组织锻炼,直面基层群众,帮助解决百姓难题,协调处理邻里纠纷,身临其境地感受和了解当地社情文化,强化群众意识,增强群众工作能力。 二、创新管理文化,构建青年干警主体意识培养体系 当前的管理文化和管理模式习惯将青年干警当做管理的客体,导致青年干警工作激情和创造力得不到释放,阻碍了检察工作的发展。要切实改变这种现状,就必须创新管理文化,改革管理模式。第一,树立并推广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大力倡导用赞赏的眼光激励人,用倾听方式了解人,用理解的心态包容人”。同时健全青年干警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从优待检规定,增强青年干警对检察院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第二,强化青年干警的主体意识,实现青年干警由管理客体向管理主体的转变。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充分听取青年干警意见,最大限度疏通青年干警诉求渠道。吸收青年干警中的骨干成员参与到重大决策过程之中,保障其应有的参与权。进一步扩大检务公开事项的范围,保障青年干警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鼓励青年干警积极参与检察管理,大胆建言献策,实现科学管理。 三、深化职业文化,构建青年干警职业素能培养体系 检察职业文化是检察机关重要的无形资产,是推动检察事业持续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对推动青年干警的迅速成长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一,强化对青年干警的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应当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深化他们对检察事业的认同感、归属感和使命感,培养他们“爱岗敬业”的职业品格。第二,创新各类培训载体,帮助其迅速提升职业素养。成立以青年干警为主体的法学社,通过检察课题研究、疑难案例研讨、实务辩论等形式,激发他们的研究热情和学习潜能;借鉴高校人才培养模式,遴选一批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资深检察官作为青年干警的导师,实行一对一培养,帮助青年干警丰富实践经验;借助检校合作平台,推行青年干警“回炉学习”培养模式,选拔青年干警到高校进修,学习最前沿的理论知识,帮助解决实务难题。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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