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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阳法院庭前会议促检方自动排除瑕疵证据
发布时间:2013-10-22 10:49:11


    本网讯(许祥 龚秀金)  2013年10月21日上午,广西田阳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韦冲涉嫌开设赌场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主办法官宣读判决书内容并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解释,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被告人自愿服判息诉,源于该院首例庭前会议促检方自动排除了瑕疵证据。

    被告人韦冲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间,利用自己在村屯中所开代销店旁的空地,为赌徒提供赌具进行赌博,并从中收取“电费”谋利。2013年4月某日,当十多名赌徒进行赌博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田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韦冲涉嫌犯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田阳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辩护人申请将被告人供述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法院考虑到该案被告人供述存在多次反复等疑点,且控辩双方对抗性较强,为确保庭审集中、高效进行,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召开庭前会议。

    在庭前会议上,公诉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在法院的组织下对相关证据进行展示,提出意见。被告人及辩护人认为公安机关制作的口供属于非法证据, 要求排除。由于检方提供的审讯录像存在瑕疵,检方会后主动向法院要求不将被告人的供述作为本案的定罪证据在庭审中举证。

    田阳县人民法院通过召开庭前会议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案件当事人在零口供情况下服判息诉,维护了司法公正与效率。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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