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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法院集中宣判24起“两抢一盗”案件
发布时间:2013-10-21 09:54:40
本网讯 10月17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市法院对辖区内抢劫、抢夺、盗窃刑事案件集中宣判,共结案24件,涉及犯罪起数累计132起,犯罪金额累计达40余万元,共判处罪犯36人。 河北省张家口市法院把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的“打盗抢、保民安”专项行动与省法院部署的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刑事犯罪,有效地震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行动中,全市两级法院打破常规,对“两抢一盗”案件快立、快审、快判,提高办案效率,加大打击力度。 在10月17日宣判的24件案件中,涉及犯罪起数累计132起,犯罪金额累计达40余万元,共判处罪犯36人,30人被判处六个月至十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6人被判处拘役,定罪处刑率100%。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案件均处以重刑。赤城县法院对入户抢劫的被告人罗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宣化区法院对连续九次持刀抢劫的被告人武某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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