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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安:三问于民汲取群众智慧
作者:陈安 发布时间:2013-10-21 13:36:15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人民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检察机关要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必须走群众路线,坚持“三问”于民,推动检察工作,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问政于民,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人民群众对政令得失的体察和反映最真实,只有经常问政于民,才能知政得失,不断改进工作,促进科学发展。检察机关要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主动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征地拆迁、食品安全、民生公益、惠农富农等领域职务犯罪,坚决予以惩治,以保护民生民利。办案中重视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维护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职能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密切联系群众,形成合力,预防职务犯罪。 问需于民,了解群众的疾苦和期盼。只有经常问需于民,才能知民冷暖,时刻关心群众生活,做群众的贴心人。检察机关必须增强群众观念,听取群众呼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诉讼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维护法律的统一和尊严。进一步推行“阳光检察”,完善带案下访、定期寻访、检察长接访制度,开展法律“五进”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宣传法治,为民解忧。要妥善处理各类经济、民事、刑事诉求,引导群众通过法定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问计于民,学习群众经验和方法。人民群众是智慧的源泉,对改革发展的成败得失体会最清楚。检察机关要积极学习群众工作经验和方法,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思想政治和业务文化建设,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要执行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认真开展检务督察,加强内部监督制约,防止以权谋私、违法办案,促进自身公正廉洁执法。要依靠党的领导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树立监督者也要接受监督理念,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接受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监督,深化检务公开。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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