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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被法院宣告失踪 三名孤儿获政府救助
发布时间:2013-10-14 15:35:33


    本网讯(姚春艳)  10月10日,李育群早早地来到广西北流市人民法院附城人民法庭,因为他迫不及待想拿到那一纸确认书。当承办法官将确认书送达给李育群时,她诚挚地说了声“谢谢”后,便无法掩饰自己激动的情绪,哽咽起来,因为这一纸确认书将意味着她的三个孙女至此将可以从民政部门每人每月领取500元的生活费困难补助费,这笔钱对他们来说犹如雪中送炭。

    这是一起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案,该案的申请人是柯玉梅、柯秋兰、柯心善,这三名女孩的父亲柯土金年纪轻轻就患上癌症,尽管家里想尽办法凑钱医治,柯土金还是不幸于2011年1月14日去世了。三名女孩的父亲去世后,母亲陆金凤在不堪重负的情况下于2011年6月3日丢下了她们离家出走,三名女孩的祖父母多方寻找后,仍然杳无音讯。三名女孩的祖母曾于2012年向法院申请宣告陆金凤失踪,然而因陆金凤下落不明未满两年,故被法院撤回起诉。

    2013年3月15日上午,北流法院副院长黎元瑞、附城法庭庭长林惠志、副庭长杨曦、北流市妇联副主席罗小洁、北流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姚琼芬、北流市西埌镇组委黎余莲、妇联主席黄丽娜等一行12人,在西埌镇司法所李勇及西埌镇木棉村支书陈孚奕的陪同下来到北流市西埌镇木棉村五组23号,看望慰问了柯玉梅、柯秋兰、柯心善三名女孩儿。当时黎元瑞副院长还叮嘱三名女孩的祖父母要好好照顾这三名孙女,并告知他们有关申请宣告公民失踪的法律规定。

    2013年6月27日,李育群再一次来到了法院,并递上了宣告失踪申请书,经立案后,附城法庭承办了该案件,并立即着手发出公告,3个月的公告期满后终于确认宣告陆金凤为失踪人,法院指定柯有通(三名女孩的祖父)为失踪人陆金凤的财产代管人。至此,该案告上了一个段落,三名女孩儿也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孤儿,从此她们将沐浴着党和政府的温暖,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茁壮成长。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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