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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特色法庭文化建设品牌 助推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
作者:广西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院长 李荣想   发布时间:2013-09-06 10:28:54


      为了充分挖掘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龙和当地的文化,同时为了进一步解决龙和法庭案多人少的困境,考虑到其毗邻大王岭风景区,拥有较多的游客量的地理优势,2012年百色市右江区法院决定将龙和法庭作为法院文化项目着力进行打造,旨在解决当地社会纠纷矛盾的同时,通过法院文化建设拉近人民群众与法庭、法官的距离,展示法庭历史,宣扬法治思想,让当地群众和游客感受法庭文化氛围,进而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法官的信任度。两年来,该庭工作一直位居本院和全市首位。2012年,该庭受理民事案件142件,结案141件,结案率100%,调解率100%,调撤率100%。连续几年实现了建立“全部案件调解结案、无不服上诉、无不服申诉、无违法违纪投诉”的和谐法庭目标。由于工作突出,该庭2010年、2011年被区高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各一次;2011年被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2009年至2012年该庭干警连续四年被区高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各一次。先后涌现出了诸如邹冠华、陈永峰等全市、全区法院调解能手、办案标兵和先进个人。我们的做法是:

    一是强化组织力量,注重文化效应。为创建龙和法庭文化建设,该院在2012年初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有关负责人为组员的法院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制定龙和法庭文化建设规划,切实加强对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在设计创意过程中,龙和法庭既注重外表整体设计视角形象化,又注重内在元素高雅时尚,体现出独特的构思、新颖的设计、巧妙的组合,精妙纷呈。龙和人民法庭以“和文化”为依托,从庭训到庭史展览馆,以精巧的艺术展示和文化追求的和谐、兼容之美,用老照片、实物、卷宗等资料生动展示建庭以来的发展变迁,展现时代精神和法官风貌。同时,扎实开展法庭文化建设,也使得该庭在收案数上升、案件审理难度增大的情况下,较好地实现了案件收结存良性运转,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科学合理布局,明确功能定位。“一庭”是指庭院式多功能法庭。庭内规划为四个区域,审判区按照“五化”法庭标准建设;培训区与生活区以建设百色市法官培训中心为定位;园林区按照园林庭院进行建设。龙和人民法庭依靠优美的地理环境,建设了集文化培训、园林景观、办公休闲三位一体的法庭环境,充分展示百色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自然景区法庭文化建设的独特性。“二基地”是指学习培训基地和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庭内筹建图书馆、法律文化展览馆、廉政文化长廊等,利用作为全市法官培训中心优势,加强法庭干警学习。同时利用地处景区、游客数量集中的优势,与旅游公司、景区管理机构建立机制,组织游客、驻地乡镇干部群众参观法庭文化建设和廉政文化成果,成为当地乃至全市廉政文化建设的示范点。“三文化”是指“和文化”、“法文化”、“廉文化”。将法庭文化建设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载体,建立诉前联调机制,在各乡镇及村部设立诉前联调工作室,以巡回办案、送法下乡为纽带,改变以往坐堂办案、被动受理纠纷的模式。通过法律文化长廊、法律讲坛等,结合当地文化特色,展示法律文化和廉政文化。“四岗位”是指党员先锋示范岗、青年文明岗、诉前联调先进岗、调研信息先进岗。该庭充分发挥“一个支部一座堡垒、一个党小组一块阵地、一个党员一面旗帜”的先锋模范作用,在驻地开展“先当村官,再当法官”活动,派出年轻干警挂职乡镇干部,或者任村官助理。

    三是以文化建设带动法庭工作。多年来,龙和人民法庭不畏山区艰苦,紧紧围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按照“一庭、二地、三无”的工作思路,为服务当地新农村建设,守护乡土和谐,创人文景区,坚持以展现法庭文化为主线,以扩大法庭内涵和功能为着力点,以构建和谐司法关系为纽带,以推进法庭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为目标,将龙和人民法庭建设成独具特色的山区法庭、园林法庭、文化法庭、和谐法庭。建立形成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和景区管理部门等参与的“五位一体”、“一站式”纠纷调解机制,把调处家庭纠纷、游客合同、侵权纠纷的关口前置。与此同时,依托建设法官培训中心的优势,邀请学者讲学讲课培训,提高法庭的法律文化品位。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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