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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小明:堂堂正正做人 干干净净做事
作者:吴敏 汪建兴 发布时间:2013-08-22 14:35:55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潘小明。 有人说他像一座山,有山一般坚定不移的信念,山一般博大豪迈的情怀,山一般默默奉献的品格;有人说他像一潭水,有水一般一往无前的执著,水一般包容博大的胸怀,水一般一尘不染的纯洁。他就是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潘小明同志。 从检20年来,他精准把握法律要义,处理案件不枉不纵;热忱维护百姓利益,执法为民不离不弃;投身反腐倡廉特殊战场,十几年如一日。他用一腔激情和一身正气,铸就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先后被评为临川区第三届“十佳青年”、抚州市第二届“十佳检察官”、首届“感动抚州”十佳政法之星、“全省人民满意检察干警”、“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省检察机关执法为民标兵”,并荣记个人一等功和三等功各一次。 长年坚守办案一线,他是一支剑 “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是潘小明的人生追求,也是他工作状态的真实写照。 从检20年来,潘小明先后在多个部门工作过。每到一个部门,他都坚持忠于职守、严格执法理念,力求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凭着高度责任心和对检察事业的执着,潘小明同志主办、参与办理了职务犯罪案件300余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000万元。 他时刻提醒自己:“办案是智者之间的较量,也是勇者之间的对话,要办就办成铁案。” 为了办好一件案子,他不知跑了多少路,流了多少汗,吃了多少苦。在他的时间表里,八小时工作制的界限早已模糊,能完完整整地休个节假日已成为奢侈的想法。记不清有多少个节假日,是办公室里的一盏孤灯、一撂撂卷宗陪他度过。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案子拿不下来,梦里还在想对策。检察工作难干,尤其对反贪干警来说更是如此,但无论多苦多累,他都没有半点怨言,总是保持着火一般的热情,以坚强的毅力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践行着自己的入党誓言和人民检察官的真谛。 有人开玩笑,说潘小明同志就像一头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老黄牛。最让他兴奋的莫过于案件得到突破,得到深挖扩大,最让他快乐的莫过于案件得到顺利侦结,腐败分子得到应有的处罚。 大部分职务犯罪嫌疑人到案后,要么一声不吭,抱着“只要不开口,神仙难下手”的态度;要么百般狡辩矢口否认,怀着“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的侥幸心理。但再难啃的“硬骨头”,只要到了潘小明手里,最后都“缴械投降”。越是难啃的“硬骨头”,潘小明啃得越来劲,这就是他的风格。其实大家都知道,高超的谋略、出色的审讯口才、睿智的思辨力、坚忍不拔的毅力同样也是他的特点。 2007年9月份,在金溪县教育系统行贿受贿窝案中,潘小明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工作,他以其娴熟高超的审讯技巧,并灵活运用已掌握的部分证据,通过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服之以法,第一个拿下了一名行贿人的口供,为全案的顺利进展打开了突破口。正在该案顺利进展的时候,办理的资溪县林业局武装部长杨某某和副局长张某某贪污案,由于被告人之间串供,当庭翻供,并且杨某某在法庭上提供了相关证据。接到领导指示后,潘小明同志马上赶赴资溪补充取证,经过紧张有序的补证工作后,潘小明和办案人员案取到了关键书证,一举摧毁了杨某某的虚假辩解。 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他是一把伞 人们常说:“法律是老百姓维护合法权益最后的希望,如果司法都不公正了,那么老百姓就会对社会、对政府失去指望”。潘小明同志常对周围同志说,有案必查是我们的天职,对那些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更要严查快查,不因案小而放弃,也不因面广而失查,甘当群众利益的守护伞。 前些年,学校乱收费,基建、采购和资金使用不透明,明暗回扣盛行,也是群众反映的一个热点。在收集当地社情民意时发现,一些学校收费项目多而随意,如学生晚上自习要加收补课费,课外辅导书费用大,不少学生家庭不堪重负。随着近年来各地对教育投入的加大,反映学校负责人在基建工程中收受贿赂及利用订购教辅材料、校服、教学设备等拿回扣的举报也不断增多。 他拿着梳理出来的线索对办理案件的同志讲,不要认为这些违法案件数额小,查处一起案件,也许就能让一些村里的孩子、困难的孩子完成学业。在领导的支持下,他积极投入到专案组中,对金溪县教育领域案件开展专项查办,经过两年的努力,克服了重重困难,一举查处了金溪县党政、教育、财政等系统涉案人员16人的贪污贿赂特大窝串案(其中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促使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教育系统“乱收费、小金库”等问题集中清理活动,减轻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使教育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为广大师生营造了一个清正廉洁、艰苦朴素、充满正气和阳光的育人环境。 无私无畏一身正气,他是一堵墙 “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畏我能而畏我公”,从事检查工作尤其是查办贪污腐败,必须时刻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时刻准备得罪人和个人多付出。这些年,他始终坚守作一堵冲不跨的隔离墙。 “案子上了门,就有说情人”,这句顺口溜反映的是反贪干警常常遇到的头疼事。潘小明在办案过程中,经常有人通过亲戚朋友等途径向他说情,他总是对亲戚朋友们说,生活上关心照顾没有问题,请放心,但案件事实谁也改变不了,要想得到从轻处理,关键取决于他本人的认错态度。在办理金溪县财政局长谷某某的案件过程中,谷某某家属多次打电话要约潘小明见面,都被潘小明婉言拒绝。在查办原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周某某受贿、挪用公款案期间,潘小明多次拒绝涉案开发商的吃请、送礼,还有一些朋友的约请。2010年在办理抚州市园林局副局长李某某贪污、受贿案过程中,李某某的家属通过关系找潘小明同志说情被拒绝后,又找到潘小明的妻子,希望潘小明的妻子能帮忙说说话,放李某某一马,也被潘小明的妻子婉言拒绝。因为她知道自己丈夫的性格,她更知道自己当好“廉内助”就是对丈夫最大的支持。 除了说情的,还有威胁恐吓的。一次,查处一名县级干部案件时,需找一包工头了解情况,对方不予配合,还口出狂言:“姓潘的,我认识你。你当心点,我狠不过你,狠得过你小孩。”面对威胁恐吓,潘小明始终没有动摇退宿,而是更加坚定了把案件一查到底的信心和决心,更加全身心地投入到办案工作中去。 在办案上屡建奇功的潘小明,对家庭却充满着深深地愧疚。由于长年在外办案,家里的大事小事都压在了爱人的身上,父母也很少关心,孩子的学习也很少过问。除了春节他没有用过一次休假,案子一旦上手,白天黑夜连轴转,双休日和节假日加班也习以为常,由此也欠下了一笔笔“亲情债”。前些年有一天是潘小明爱人的生日,恰巧是周六,懂事的女儿提出一家人为从未庆贺过生日的妈妈过一次生日,母女二人张罗着到市场买菜,买生日蛋糕,忙的不亦乐乎。没想到下午四点多钟,潘小明便接到院领导电话,称一名羁押在外地的犯罪嫌疑人指明要向潘小明交代问题,要求立即赶到外地提审。看到潘小明又要出差,正在厨房炒菜的爱人一下子心凉了半截,望着潘小明不说一句话,他的小女儿含着泪说:“老爸,我们好不容易全家团聚,给妈妈过一次生日,你却又食言了!”但潘小明清醒地意识到,案情就是命令,一刻也不能耽误,时间拖久了嫌疑人会产生心理变化,于是他丢下了一句话:“明年我一定为你老妈补过生日”,便匆匆出门走了。两天后,潘小明办完案回到家,看着冰箱里放着剩下的半个生日蛋糕,心里一阵酸楚。 对事,潘小明勤勤恳恳、一丝不苟;对人,潘小明以诚相待、虚怀若谷。这,就是潘小明,一名奋战在反贪一线的人民检察官。他始终坚守信念,认真履行着职责,面对未来,为了维护党的队伍纯洁,他永远是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忠诚卫士!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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