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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将全面修改法院执行工作规定
作者:袁定波   发布时间:2013-08-22 09:39:21


    执行难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多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各级法院进行了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初步建立了适应民事执行工作特点的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工作体制。

   “在全国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基本化解了积存多年的积案,执行工作显现了进入良性循环的曙光。但是,执行难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最高法执行局局长刘贵祥8月21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刘贵祥将法院下一个阶段解决执行难的过程,比喻成让一辆废旧的汽车重新焕发青春、上路驰骋的过程,提出了“坚持一个动力,建好两个轮子”的构想。

    严打规避抗拒执行

   “坚持一个动力,即充分发挥强制执行的强制力。”刘贵祥表示,要充分用好、用足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措施和手段。强化查找财产的手段,打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对被执行财产及时控制,依法处分,及时分配,不受非法干扰。

    与此同时,法院将依法制裁抗拒执行的行为,严厉打击暴力抗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民事诉讼法协助执行义务的规定,依法制裁拒绝协助、消极协助行为,发动社会合力破解执行难。

    他透露,除财产报告令、限制高消费令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制度外,最高法将视情推出组合拳,严打规避、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

    最高法近日公布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明确,具有6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者黑名单”: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推进部门信息联网

   “抓好执行信息化是其中一个轮子。”刘贵祥告诉记者,下一步,全国法院将进一步整合,统一标准,提高精确度,搞好法院系统纵向网络建设。同时,借助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力推进的大好形势,下大力气与银行、工商、公安、税务等加强沟通,推进横向网络建设,促进各自信息的互联共享,最终实现全国各级法院与各级信用体系建设部门的信息联网。

    他透露,最高法将继续抓好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符合条件和需要的各级法院都将建立执行指挥中心。以执行指挥中心为平台,以信息化建设为纽带,实现全国各级法院执行力量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信息化建设还需在法院与社会之间、法院之间、当事人与法院之间形成立体的信息网。”刘贵祥表示,借助该网络,用尽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以当事人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将执行措施和程序展现在公众面前,尽快执结有财产的案件,以公开透明司法促进公正。

    制定详细执行程序

    目前,由于我国一直没有一部统一的强制执行法,司法实践中,执行规范凌乱、陈旧,不适应新形势变化的局面较为突出。记者获悉,加强规范化建设便是另一个轮子。

   “这一情形必须改变,为建立规范的执行司法体系,制定执行程序详细操作规程,最高法将启动对1998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全面修改。”刘贵祥说。

    他表示,将尽早出台已经酝酿成熟的司法解释,充分体现阳光执行、程序正当、公开透明、当事人参与等原则,尤其要杜绝随意追加变更当事人等“乱执行”行为。为执行行为量身定做一套规章制度,避免执行权滥用。

    据了解,最高法已经成立了民事诉讼法执行编司法解释起草小组,组织赴全国十个省区市法院调研,起草了《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执行编)》司法解释稿。另外,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意见、执行异议复议的规定、执行程序操作规程、人民法院财产刑执行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也正在起草中。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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