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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将开展不正当竞争专项治理
作者:张晓松   发布时间:2013-08-14 15:31:53


    当前,商业贿赂、限制竞争、商业欺诈、侵权假冒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为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自8月15日至11月底,在全国范围开展不正当竞争专项治理行动。

    商业贿赂不仅导致价格虚高,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而且败坏社会道德和行业风气。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以医药购销、医疗服务、择校升学等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和领域为重点,严厉查处招投标过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近年来,限制竞争行为有所抬头,阻碍了资源合理配置和市场优势发挥,严重损害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依法查处公用企业和具有独占地位企业滥用优势地位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当前,一些中介服务行业利用网络大肆发布虚假信息,误导、欺骗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以汽车4S店、房地产中介、职业介绍、加盟连锁等领域存在的虚假宣传、欺骗性有奖销售为重点,大力整治不正当竞争乱象。

   “傍名牌”行为挫伤企业创新精神,妨碍公平竞争,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加大对仿冒知名产品及侵犯原创知识产权生产销售“山寨”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从根源上清除“傍名牌”行为。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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