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都是征地款惹的祸 农夫村妇泼粪打架争不休
发布时间:2013-08-13 10:35:04


    本网讯(盛月辉 刘宜)  高速公路征地,为了争夺多年前兑换的二分菜地的征地款,居住在一起几十年的同宗本家,互不相让,泼粪打人闹得不可开交。2013年8月12日,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对该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进行了调解,由被告帅辉海对原告郭凤仙当面赔理道歉;并再支付医疗费等各项费用900元。

    郭凤仙与帅辉海是同宗本家,又是邻居。十多年前,帅辉海将自家两厢土的自留地与郭凤仙兑换了一厢土的菜地用于屋后过路,但该地所属一直纠纷不断,今年年初,铜奉高速征收该地修路,使得该地的争执越发激化。2013年2月28日下午,帅辉海在该土地上为栽种的薄荷施肥时,郭凤仙冲过去说土地是她的,并伸手去拔薄荷,当时帅辉海正在为薄荷淋粪,顺势就将泼出的粪便洒到了郭凤仙的身上,郭凤仙便上前去抓住帅辉海的胸前的衣服往前一拉,倒退时不慎摔倒,帅辉海压在了原告的身上,造成原告身体受伤,原告当即被送到温泉卫生院住院治疗。后经温泉派出所调解,帅辉海仅支付了600元费用后不予理睬,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检查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4219元。

    收到案件后,考虑到原、被告是乡里乡亲几十年的邻居,又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同宗本家,本来双方泼粪打架在村里就很不好的影响,如果再判决书一下,大家的关系可能真是一发不可调和,成为几辈子的冤怨相对。于是承办法官与分管领导一起来到该村找到双方当事人及村委会的领导对该事进行调解,经过事实的还原,郭凤仙承认被告不是故意打她的,是在自己倒下时,因拖着被告的衣服,被告压在自己身上造成损伤的,同意只要帅辉海再支付900元的费用,但对于被告泼粪一事仍耿耿于怀,这事在乡下是要倒八辈子霉的,原告及其亲戚都很激动,眼看又要闹起来了,这时旁边一位老者说,也不是没有办法,在乡下如果特别晦气的事,打串鞭炮就可以的,但鞭炮需是由被告亲自点燃。找到了调解的方法,承办法官再次叫双方来调解,经过反复工作,双方终于想通了,帅辉海也同意在村是放鞭炮并当面道歉。在鞭炮声中,当事人、亲戚朋友笑呵呵各自回家了。



责任编辑: 陈文贞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