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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三省吾身”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焦作中站区人民法院“作风建设年”掠影 作者:王春生 郭玲 发布时间:2013-08-08 13:14:55
古人云:“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在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每天清晨全体法官也会“三省吾身”——“清楚应该干什么、思考能够干什么、看看工作干成什么”。在全市法院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立足于加强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通过“三个干什么” 真正促作风转变,做到亲民、爱民、便民、利民、为民。 “清楚应该干什么”, 明责尽责牢记心 法院的主要职责是审判,审判的本质是司法为民。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干警们增强了群众观念,切实将群众观点植根于干警心中,使得发自内心的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杜绝对当事人“冷硬横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用心听民声,用心解民忧,善待群众的责备,从群众的责备中反思工作得失,从群众的批评中改正工作缺陷。用心地解决当事人急事、难事,用心解民忧,明确“群众利益无小事”。 “外乡人打工不容易,没想到有了中站法院的保护,我们再也不怕黑心老板了。”六年来,外乡人老王一直带领着一帮农民工兄弟,在中站来回奔波,四处求助,只为讨回他们应得的血汗钱。2007年,老王和工友承包了中站区春晓路和中站区污水处理厂路面硬化工程,工程结束后,被告张某却一直拖欠老王等人的工资款10余万元。六年期间,老王多次向张某催帐,张某先是百般抵赖,后来直接避而不见,老王走投无路来到中站区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后,中站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刻开辟农民工讨薪的“绿色通道”,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调查了解情况。承办法官经过走访调查,发现确实无法联系被告张某,案件顿时陷入僵局。经过日夜思索,法官突然想起清明将近,便利用祭祖这一习俗来到张某家中守株待兔。不负有心人,法官终于见到归家的张某。但是,法官并不谈及张某欠款一案,而是与他聊起了家常,话起祖辈创业艰辛。张某态度逐渐有所松动,法官趁机向张某讲述了老王和工友们外出打工的不易之处,希望张某能够体谅老王等人的辛苦,主动还清欠款。听到此处,张某沉默了许久,主动向办案法官认错,答应偿还老王等人的工资款10万余元。 “思考能够干什么”,书香常伴干警行 该院把学习作为一种生活方式,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为了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该院每月邀请一名退休法官、国学讲师以及优秀共产党员开展以“明礼修身、诚实守信、孝老爱亲、感恩奋进”为核心的“道德讲堂”活动,进一步提升干警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同时该院积极开展“读书伴我行”活动,号召干警每天读书一小时,多读一些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和经济、法律、哲学等方面的书籍,特别是能给人以文化熏陶、思想启迪和精神力量的经典书籍,要坚持学以致用,通过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等形式,不断提高自己的内在素养、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积极推动学习型法院建设。组织干警每周集中学习,每季度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理念、能力和水平。使全院干警切实在心中架起“高压线”、筑牢“防火墙”,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防止对当事人“吃拿卡要”和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等司法不廉的行为。 “看看工作干成什么”,一流标准为群众 立案大厅是人民法院的窗口,也是沟通人民群众与法院干警的重要桥梁。中站区法院从“亮”入手,升级优化立案大厅,提升一体化“门诊式”诉讼服务功能,主动拓展便民渠道,努力实现“无障碍”立案服务,大力改善老弱病残当事人平等参与法律诉讼活动的司法环境,并受到辖区内群众的好评。 5月6日上午,中站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来了一群特殊的当事人,他们神情焦虑不安,想要咨询却又无所适从。为首的一名中年男子犹豫着来到立案窗口,比划着敲打着立案庭的玻璃。很快,立案大厅的法官们明白了他们是言语不便的聋哑人,为方便接待这群特殊的当事人,立案庭法官将他们带到了便民无障碍导诉台,并拿出纸和笔,示意他们坐下交流。 “您好,我们是聋哑人,可以一直用写的交流吗?” “好的。” “我想告韩某,他欠我钱。”…… 随着笔尖流转,当事人来意逐渐清晰。为首的男子姓王,2012年他经任某介绍认识了家住中站区和顺小区的聋哑人韩某。随后不久,韩某向王某借款2300元至今未还。随同王某一起前来的马某和董某(均为聋哑人)也曾经借给韩某共计14500元,同样讨要无果。无奈之下,三人连同证人一起来到中站法院,咨询是否可以起诉韩某。 经过立案法官的详细“问询”,当事人的焦急情绪有所平复,法官告诉他们,可以免费帮助他们写起诉状,可以在庭审中为他们请手语翻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帮他们讨回欠款,同时法官又“告知”他们立案所需的手续和程序,并亲自将他们送至立案庭门口。 近年来,中站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加大对残疾人弱势群体的关怀力度,对涉残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截至目前,中站法院共受理涉残案件35件,其中15件为上门立案,排除涉残信访隐患1起,为弱势群体减免诉讼费6万余元,有效地维护了残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常怀三颗心,常念三本经,常做三件事已经成为我院干警的行事原则,即常怀敬畏之心、平常之心、正义之心,常念法律经、纪律经、道德经,做好分内之事、身边之事、今天之事,从而推动了法院作风建设迈上新台阶。”中站区法院党组书记、原大峰如是说。作风建设年活动还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站区法院“三个干什么”的思考也将一如既往的进行。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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