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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高院各部门多种形式践行群众路线
发布时间:2013-08-07 15:20:43
本网讯(苏昊) 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召开后,该院各部门积极响应,结合各自实际,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以丰富形式贯彻落实教育实践活动。 该院立案三庭在支部会议支部会议上提出,务必务必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依法处理各类案件,及时维护群众权益,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得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该院审监一庭召开全体干警会议,要求全庭干警要在审理难度大、群众及社会关注度高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努力实现群众关切与法律权威相统一,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深思、研究该课题,将群众观点有机融入办案中,让每一起案件在庭审、合议、裁判、送达、判后答疑等各个环节体现群众观点。同时,全庭党员干部要不折不扣地按照院党组的要求,发挥好“党员先锋岗”示范带头作用,坚持办好案,起到教育活动引领示范作用。 该院信访工作办公室积极响应院党组号召,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在信访工作中真正把上访群众当亲人,切实关心上访人疾苦,为上访群众排忧解难,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吾布力•萨力是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拜什艾日克镇库木艾日克村农民,一直在为其土地承包案件上访,由于身体残疾,生活上十分困难。经过信访办同志们的多方努力,开展了多元化解决纠纷举措,使吾布力•萨力息诉罢访,让一起十分棘手的信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该院审监二庭对“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方案”、“征求意见建议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讲解,并研究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确定人员分工,保障活动取得实效。该庭要求全体干警,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踏踏实实地开展,积极主动地投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转变作风来改善工作,通过治理整改来提高效率,更好的为民办案,公正司法。 该院民二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在审判工作中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精神,于近日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为1亿多元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该案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合议庭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最终达成了被告向原告支付9069万元的调解结果。该案的妥善化解,达到了互利共赢、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最大限度地化解了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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