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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宫”不思悔改 再盗窃又结“鸳鸯档”
发布时间:2013-07-29 16:45:52


    本网讯(吴华)  “夫唱妇随”本是一段爱情佳话,但是有的夫妻却干起了里应外合的盗窃勾当。2013年7月17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周某与妻子毋某盗窃一案,依法判处被告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4000元;毋某罚金4000元。

    家住焦作市中站区小尚村的周某青年时代就因盗窃罪入狱三年,刑满释放后周某又在2005年犯盗窃罪入狱五年。“二进宫”的经历本应促进其改邪归正,没想过2013年5月21日,周某又心起邪念,利用自己上夜班的机会,将焦作市中站区远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海特牌电焊机(型号为ZX7-300E)1台和连接在电焊机上的电缆线(型号为4平方3+1)60米盗走。这次不同的是,周某不仅自己犯案,又将妻子毋某拖下水。在盗窃电焊机和电缆线时,周某给妻子毋某打电话让到厂外等候接应,毋某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骑周某的雅迪牌电动车将电焊机和电缆线拉回家中。案发后两天,焦作市公安局中站分局抓获。经焦作市中站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电焊机价值1373元,电缆价值769元,共计2142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周某系累犯。被告人毋某明知是赃物仍予以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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