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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施行满5年 工商总局公布12起垄断案
作者:余瀛波   发布时间:2013-07-30 09:22:27


    至今年8月1日,我国《反垄断法》施行整满5周年。7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江苏省连云港市建筑材料和建筑机械行业协会混凝土委员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等12件垄断案件。

    这12件垄断案件分别是:江苏省连云港市建筑材料和建筑机械行业协会混凝土委员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江西省泰和县液化石油气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河南省安阳市旧机动车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辽宁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湖南省永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湖南省张家界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湖南省常德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湖南省郴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浙江省江山市混凝土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浙江省慈溪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四川省宜宾市砖瓦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西双版纳州旅行社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

    据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任爱荣局长介绍,这些案件都是垄断协议案件,分别涉及建筑材料、建设工程检测、二手车交易、保险、旅游、供气等行业。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有9起案件是有关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的垄断协议,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行业协会涉及垄断协议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希望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在制止垄断行为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任爱荣表示,这次案件公布,直接公布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决定全文,是一步到位的公布,标志着工商机关反垄断执法步入公开、透明的新阶段。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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