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最高法政治部:优秀聘任制书记员可转任法官
作者:袁定波   发布时间:2013-07-26 10:20:07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在7月25日召开的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上指出,最高法将会同中组部等部门,制定实施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稳步推进改革。

    徐家新指出,当前,分类管理中比较突出的有三个问题。一是法官管理。目前我国法官人数已达到19.6万人,推进法官队伍建设,必须继续推进法官职务序列改革,逐步建立起区别于党政干部、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新体制。

    二是规范司法警察队伍。全国法院司法警察目前有5万多人,警务安全保障任务十分繁重,但人员结构和身份复杂多样。要在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事故不出”的前提下,按照“控制规模、区别对待”的原则,进一步提高队伍的能力素质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是完善书记员管理制度。全国法院书记员队伍中既有委任制的,也有聘任制的,还有聘用制人员。很多法院反映存在聘任制人员转岗交流不够、发展空间较小、难以安心工作等问题。要制定适合书记员岗位的管理办法,妥善解决聘任制书记员遗留问题,业务能力突出的可经考核择优转任为法官,工作不称职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