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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文盲法盲混迹法官队伍已成尘封历史
作者:李娜 发布时间:2013-07-26 10:08:05
在本月初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明确提出,要探索开展网络教学、网络培训,增加广大法官受训机会,支持法官多岗位、跨部门学习锻炼,提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等各方面的能力。 “近年来,为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官队伍,最高法不断深化教育培训制度改革,创新培训的内容和形式,建立了包括预备法官培训、任职培训、晋级培训等一套贯穿法官任职各个阶段的分级、分类培训体系。”最高法政治部有关负责人7月25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5年培训人员8.5万人次 统计数据显示,近5年来,最高法组织培训各级法院审判人员8.5万余人次,年度培训人数增加约10%。其中,2009年以来,开展全国中级和基层法院院长专项轮训,参训人数共计5202人。自2011年起,轮训全国高级、中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1380余人。 同时,最高法坚持重心下移,把基层和西部地区法官的培训摆在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突出位置。2010年以来,组织指导全国法院开展了人民法庭庭长轮训,总计培训人数达8899人;2008年以来,最高法组织巡回讲师团,累计培训西部和部分“老少边穷”地区干警23.6万余人次。委托国家法官学院开展少数民族法官专项培训,累计培训优秀少数民族中青年法官690余人。 “紧密结合法官培训规律,着力强化教育培训的顶层设计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最高法政治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修订法官培训条例,对法官培训的基本原则、组织管理、内容形式、保障条件、监督考核等基本问题作了全面规定;同时,突出强调对思想政治教育和司法能力培训,并加大了组织保障力度。 此外,最高法还陆续制定了《全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2010-2020年)》,积极探索法律人才培养的新机制;制定了《2011-2015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明确提出“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的工作要求;组织建立了法官教学师资库、精品课件库和案例库,并确立了49个全国法院现场教学基地。 培训伴随法官成长全程 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要求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法官须由专门职业素养的人来担任;二是法官必须以专司审判为职业。但是此前较长一段时间内,法院的法官甚至可以“不懂法”。 随着媒体陆续曝光少数“文盲”、“法盲”法官,法官职业化呼声渐涨。较为轰动的有山西省绛县人民法院原法官姚晓红,只有小学文化,却当上了副院长,两年内非法拘禁群众数百人。 现如今,这种状况已变成尘封的历史。最高法政治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本科学历人员成为法官队伍主体,研究生学历人员比例不断上升。与2008年相比,法官队伍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所占比例提高了11.8个百分点;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员提高了3.8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按照“任前必训、逢晋必训”的要求,一名新人首先要接受预备法官培训成为助理审判员,此后每年接受累计不少于半个月的续职培训。 一旦工作年限符合,法官晋升为高级法官,须接受晋级培训。在此期间,如果担任法院院长、副院长,还须接受任职培训。 目前法官培训的内容,主要涉及政治理论、法学理论、审判实务、审判纪律等,不同阶段,侧重不同。 “审判实务占了培训的大多数时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处副处长丁宇翔介绍说,该院的培训课程,包括审判热点、难点问题,典型案例分析,新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理解适用。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陈亚娟介绍,该院在培训工作中着力强化干警庭审驾驭、事实分析、法律适用与案件调解的能力。例如,为优化审判调解工作效果,该院从2009年起分4批组织72名干警参加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培训,目前已有42名干警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 2011年起该院还开展了一年一期的“群众接待工作专题研修班”,培训内容涵盖如何做好调解工作、把握当事人心理等,以及接待实训和点评。特别是通过场景模拟、录音录像点评等方式,对干警进行了“诊所式”专业化培训。 有待从理论向实践转化 当前,由于法官断层问题较为突出。为缓解审判压力,法学科班毕业生走上审判岗位的预备期被人为缩短,法官队伍日趋年轻化,青年法官数量大幅增加;但现有法官培训模式的单一性,又对青年法官司法品性的再造形成了制约。“提完助审不会办案子”在一些基层法院比较常见。 据了解,长期以来对预备法官的培养主要采取了集中授课、座谈研讨等培训方式,实战能力培养不够,且时间有限,在一些科目设置上浅尝辄止,满足不了实际工作需要。 为快速提高青年预备法官对审判岗位的适应能力,许多法院做了一些新的探索。 2012年,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加强预备法官审判实践锻炼的办法》尝试预备法官从学院式培训向实践式培训的转变。预备法官需要先后在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信访等部门轮岗不少于3个部门,其中必须包含在立案信访部门的群众工作锻炼经历。每个部门3个月左右,总共时间为10个月。 为使预备法官能够在“迎战”状态中提高司法能力,该院还专门设计了复合型训练项目,由相关业务庭为其选择具体案件作为“迎战”样本,对案件程序性环节、审判技巧、实体审理进行多层次训练,且培训期内每人参与案件审理不少于5件。 此外,在法官职业化教育培训的过程中,还存在其他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客观制约因素。 陈亚娟告诉记者,目前法院始终存在案多人少的压力。2008年以来该院的结案量共增长62.9%。案件数量的增多,客观上影响了职业化培训的成效和法官专业素养的提升。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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