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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成就完美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期“法官文化讲坛”心得体会
作者:覃琪蓉   发布时间:2013-07-11 14:18:20


    仔细聆听了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期“法官文化讲坛”,对于课件中展示的几个全国、全区法院优秀示范庭审,我最大的感受是:细节成就完美。现将感想列出一二,与大家共同探讨。

    开庭审理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最基本和最主要的阶段,是当事人行使诉权进行诉讼活动和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进行审判活动最集中、最生动的体现,对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案件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开庭审理能够确保人民法院审判权的正确行使。通过开庭审理,审判人员按照诉讼法的规定对案件的事实进行客观的认定,对证据进行全面的审核,分清责任,对案件作出公正裁判,从而实现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其次,有利于对审判活动的有效监督。开庭审理将案件的审理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加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有利于保证案件处理的公正性。第三,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三大诉讼法对开庭审理中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及其行使的方式作了充分的规定,开庭审理有利于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自觉履行诉讼义务,保证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最终保护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第四,有利于充分发挥开庭审理的教育作用,扩大法制宣传效果。

    正因为庭审有如此重大的意义,全国法院开展了“优秀示范庭审”竞赛,并把其作为深入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通过评选促进审判质量的提升,从而提升公信力,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期“法官文化讲坛”中向广大法官展示的几个全国、全区法院优秀示范庭审视频,使我们对细节成就完美有了非常直观的认识。在获奖的庭审中,无论是审判员、书记员,还是值庭法警的着装、动作、语言,无一不展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良好素质和严格要求;无论是座位、标志的摆放,还是庭审质证、辩论和调解的有序开展,无一不体现人民法院工作的严谨和规范。这就是细节的魅力!当然,我们在课件中也发现有这样令人遗憾的片断,一个庭审把原告席和被告席的位置放反;另一个庭审的值庭员动作不规范、不严肃,这两个庭审都因细节上的疏忽而与优秀庭审失之交臂。“百分之一的疏忽,就可能导致百分之百的失败”是这两个落选庭审给我们最大的感受。

    也许有的同志会想,规范庭审是人民法院进行公正裁判的前提,理应注重细节,在其他工作中细节就未必有这么重要的作用。还有的同志会说,我不是法官,从事的是综合服务工作,细节对我的工作影响不大。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大家应该不会忘记,因为裁判文书校对工作不认真,某法院出现了“人民币法院”的错误而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某法院因为刑期计算错误导致被告人被提前释放,政法部门为纠正这一错误开展许多工作,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在我们的后勤保障工作中因对细节不重视造成的工作失误也有不少。例如2012年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中,由于忽视了领奖环节的彩排,礼仪队员把应当颁发的荣誉证书拿下台,导致获奖人员上台领奖却无奖可领的尴尬场面。又例如我院为办好第十八届全国女中级法院院长年会付出了大量努力,与会领导和代表都被我们细致的工作和周到的服务而感动,好评不断,但是由于在欢送代表时疏忽了细节,出现两个代表的行李放错的失误,导致一些会议代表的批评和上级领导对我们工作的否定。应该说这些工作失误造成的教训是深刻的,也让我们深刻体会到:无论作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努力做到细中见精、小中见大,才能成就完美。

    许多人认为细节并不重要,有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之说,把细节等同于鸡毛蒜皮。其实,我国自古以来就有注重细节的传统。从孔子的“席不正不座”、“割不正不食”,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包括荀子在《劝学》中阐述的“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讲的都是同一个道理:凡事皆由小至大,小事不愿做,大事就会成空想。

    名人之所以成为名人,往往是比普通人多注重一些细节问题。《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提到周恩来总理的故事让我印象深刻。周恩来位居总理之职,而他强调的却是“关照小事,成就大事。”他一贯要求身边的工作人员尽可能地考虑到事情的每个细节,最反感“大概”、“可能”、“也许”的做法和言语。一次在北京饭店举办涉外宴会,他问“今晚的点心是什么馅?”一位工作人员答道:“大概是三鲜馅吧。”周恩来马上追问:“什么叫大概?究竟是,还是不是?客人中如果有人对海鲜过敏,出了问题谁负责?”周恩来总理正是以他这种一丝不苟的精神,不仅赢得了中国人民的爱戴,同样受到国际友人的尊敬。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山不拒细壤,方能就其高。我们要学习周恩来总理重视细节的作风,首先就要改变不拘小节的观念。

    细节实质是什么?

    说了这么多细节,那么我们来探讨一下细节的实质是什么?细节实际上是一种长期的准备,从而获得的一种机遇。细节是一种习惯,是一种积累,也是一种眼光,一种智慧。只有长期保持这样的工作标准,我们才能注意到问题的细节,才能做到为使工作达到预期的目标为思考细节,才不会为了细节而细节。

细节就是一种积累的经验和习惯,关系着我们工作的方方面面。工作要细,必须吃透各个环节,做好计划和突发情况的处理,才能合理布置工作。在我们日常的各项工作是相辅相成的,如何把它们合理的理顺程序和相互联系起来,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尽职尽责地把细节抓好,工作时要头脑清晰,多思考,想办法,做好合理的计划,并逐一进行分解、布置、落实,最后还要不断地进行检查和总结。

    怎样把握细节,成就完美?

    细节来自于用心。当今社会,不少人总是不屑一顾于小事和事情的细节,于是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很多人对待平凡琐碎的工作,漫不经心,敷衍了事;于是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很多人面对尴尬的窘境,自怨自艾、怨天尤人。其实我们静下心来思考,决定成败的也许不是细节本身,而是细节背后所蕴含的那种追求卓越的品位,那种锲而不舍的执著,那种拒绝浮躁的平和以及那种卧薪尝胆的忍耐。

《细节决定成败》一书讲到“我们看到了人家成功的辉煌,却很少去关注他们管理细节的用心!”例如,网络上的一段新闻报道:中国女曲的韩国主教练金昶伯在中国队和德国队比赛的前夜,当别人都安然入睡后,独自一人去图书馆调了德国队以往的比赛录像研究,了解了比赛的细节,掌握了取胜的关键。在第二天的比赛中,金昶伯带领下的中国女曲击败了强大的德国队,首次进入了奥运会决赛。可以看出,把对手弱点等若干细节的研究能够影响比赛的成败,点滴的积累将成就成功。又例如,我院获得全国优秀示范庭审荣誉的审判长龙昀法官介绍经验时所说的“我在拿到一个案件时,首先要快速判断这个案件有可能涉及的所有法律法规,针对性地研读这些法律法规,收集相关案例,从中确定每个法律条款需要掌握哪些要件。其次,为了庭审中在有限的时间里全面查明案件情况,我在庭前需要做很多准备工作:仔细查阅案件全部材料,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尽可能全面的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和背景知识;针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问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咨询有关专家、走访调查,做到心中有数。在庭审中尽量把案件的难点、疑点查清,除了注意程序规范、紧凑有序,同时还要当好一名听众,让当事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以便明确当事人的内心诉求,寻求最好的解决途径;同时不忘释法析理,做好法律宣传,以便让各方当事人对自己的诉求有一个合理的评价。我深深体会到,只有全心投入每个案件,精心审理,注重细节,并不断学习、总结、提炼,才能将案件质量提高。”

    正如汪中求先生在《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所说的:“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总还只能做一些具体的,琐碎的,单调的事,也许过于平淡,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不可缺少的基础。”但是,如果我们不注重细节,就可能连小事也做不好,小事也做不到位。作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我们无论在什么工作岗位,都是为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而服务,面对当事人,面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往往我们的一个笑容,一句言谈,一个动作,都会被他们看在眼里,记在心中,从而影响着他们对我们整个单位的评价。因此,我们一定要用心留意工作的每一处细节,一定要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抓落实见实效作为着眼点和落脚点,正确端正思想工作作风,找出薄弱环节,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作风与工作方法,认真细致、扎扎实实地打好基础,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细节来自于习惯。任何一项工作,都可以分解成为无数个细节,而通过对无数个细节的执行,使其变成一种习惯。注意细节其实是一种功夫,这种功夫其实是靠日积月累培养出来的。因为人的行为百分之九十五都是受习惯影响的,所以我们在工作中应该从细节抓起,培养一丝不苟的好习惯,从自身做起,注意细节,提高自身素质;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这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管理水平的法宝。

    最后,我引用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先生的一句话: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我们对于工作中的细节决不能仅仅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而应在实际的工作中养成一个良好的工作习惯,履行自己的职责。让我们在工作中从平凡的小事抓起,将小事做好,努力把小事做细,小事成就大事,让细节成就完美。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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