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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贵在抓好落实
作者:江西省鄱阳县法院副院长 陈丰华 发布时间:2013-07-09 11:22:38
中央作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坚定决心。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有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率先垂范、言行一致的作风。作为人民法院,领导作风实不实,能否率先垂范,直接影响着法院和法官在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八项规定”的精髓是实干,重在落实,贵在持久,抓落实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 抓落实不能“秀落实”。“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今事业须成于实”。抓“八项规定”的落实,必须要真抓实干决心,不能口头上喊落实,实际上在作秀,不是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学习、抓执行上,而用在追求花架子上,热衷于报纸有名、电台有声、电视有像、简报有文,热衷于出材料、出经验,工作还未开展、还未落实,就材料不断、经验不断,弄虚作假,华而不实。这样,“八项规定”就只会成了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摆设,其作用就会大大折扣。 抓落实不能“雷声大雨点小”。抓“八项规定”的落实,必须要有较真碰硬的狠心,要有不怕得罪人的勇气,敢于对以身“触电”者痛下“杀手”,决不能因为怕影响自己的“选票”、怕影响法院声誉、怕影响单位评先,就姑息养奸,养虎为患。如果,“光打雷不下雨”、“雷声大雨点小”,那样势必会使“八项规定”丧失其应有的刚性和威慑力,势必会助长违纪违规现象的蔓延,势必会使法院的声誉真正受到损害。 抓落实不能一阵风。抓“八项规定”的落实,必须要有“咬住不放”一抓到底的恒心。“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抓“八项规定”的落实,不能凭一时激情,搞“一阵风”,抓抓停停,“三天晒网两天打鱼”,热情一旦“退潮”,结果“依旧如故”。抓“八项规定”的落实,是一个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不可能一蹶而蹴,必须恒心韧劲,要耐得住寂寞,要静得下心神,反复抓,抓反复,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唯有如此才能富有成效。 抓落实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俗话说:其身正,无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落实“八项规定”,法院领导不能置之身外,只做说话的“巨人”,行动的“矮子”。作为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八项规定”,要同干警一样运用“八项规定”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同干警一样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违反“八项规定”同干警一样受到应有处罚。领导干部只有以身作则,作好样子,才能带动和影响广大干警,进而确保“八项规定”得到真正的遵守执行。 抓落实要从领导干部做起,狠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歪风,大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之风,真正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在造福于民,把工作的立足点放在基层一线,把抓落实的着力点放在难点、热点、焦点问题的解决上,以实干求实效。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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