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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龙:基层检察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的困境及对策
作者:郭建龙   发布时间:2013-07-04 10:06:38


    摘要: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对于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基层检察机关,由于资金、人员、认识等因素的限制,廉政文化建设还存在种种不足。破解廉政文化建设的困境,必须从物质保障、思想认识、活动载体、长效机制入手,以更得力的方法来推动,以创新性的制度来规范,以系统化的措施来加强。

    关键词:廉政文化建设 困境 长效机制

    近年来,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使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更好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服务,有效增强了广大检察干警的反腐倡廉意识,树立了检察机关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促进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必须正视这些问题,分析产生原因,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推动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更好发展。

    一、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上存在盲目性

   虽然检察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已有几年时间,但从总体上看,这项工作才刚刚起步,一些单位廉政文化建设或多或少还处在一种“盲目”状态,而未真正达到“自觉”境界。正因如此,少数干警甚至领导干部仍然对廉政文化建设感到无所适从。有人时常产生“什么是廉政文化、我们建设的究竟是不是廉政文化?”的疑问;有人时常陷入“检察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到底应该抓什么、怎么抓?”的困惑。对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意义和作用认识的不足,直接限制了对廉政文化系统、深入的研究,对检察廉政文化概念的剖析不够,停留在表面层次,很少从哲学的高度、法理学、政治社会学的角度来进行较深层次的分析,没有深刻揭示其丰富的内涵、外延、特征、特点,及其与检察文化、廉政文化及至整个社会文化建设的关系等内容。

    (二)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存在片面化倾向

    有些地方认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是软任务,没有把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放到应有位置,作长远规划、整体部署,也没有上升到检察工作战略、检察工作理念的高度来重视和安排。多强调对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检教育,轻视或忽视对一般检察干警廉洁意识的灌输和廉洁从检行为的培养。片面强调思想道德的软约束,不能与正式制度结合,就文化抓文化。致使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存在表层化现象,一谈到检察廉政文化,往往容易把它与征集廉政警句、编发廉政短信、廉政知识竞赛、促廉演讲、促廉书画赛等一般的廉政文体活动等同起来,还没有上升到文化理念、价值观念层面,不利于检察廉政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三)廉政文化建设的落实效果不明显

    应当承认,由于检察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取得的成效自然是初步和阶段性的。有的单位把廉政文化建设的等同于机关环境的美化和丰富全体干警的业务生活,一味强调发展机关环境和娱乐文化,对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外部环境缺乏必要的认识,存在一定的“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效果”的倾向。个别单位甚至图一时热闹,做表面文章,借廉政文化这个“热点”打造“形象工程”。而且多数基层检察机关往往把眼光放在检察机关内部,满足于自身建设,自我陶醉,而没有在检察文化、廉政文化及至整个社会文化的大范围内去考虑、去推进,没有把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放在与社会的交相互动中实现更大发展,影响了检察廉政文化功能的发挥,影响了良好社会廉政文化氛围的形成。

    (四)责任机制不健全

    从当前检察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总的情况看,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工作抓得很紧很实。一些单位廉政文化建设还开展得有声有色,红红火火,成效明显,形势喜人。但少数单位些单位廉政文化建设责任分工不落实,工作规范不明确,认为搞廉政文化建设就是组织大家写写画画、说说唱唱,部门抓抓就可以了;有的单位认为搞廉政文化建设强调的是廉政,理所当然是纪检监察组织的事。由于“谁来抓”的问题未解决好,一些单位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经常为谁牵头、谁负责的问题互相扯皮。有的是廉政文化建设只停留在“文件”上,只有任务部署,缺少责任机制,没有检查监督,工作完成好的没有奖励,完成差的没有批评惩罚,使工作落不到实处。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对廉政文化建设缺乏正确认识,重视程度不够

    在检察工作中,长期存在重视业务、轻队伍,重短期效益、轻文化建设的长远投入,重法律监督,轻自身监督,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得不到足够的重视,检察廉政文化建设的长期性、稳定性和有效性也无法得到保证。对廉政文化建设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够、重视不足,忽视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把廉政文化等同于廉政教育,认为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就是“上廉政党课、搞廉政演讲、办廉政书法、作廉政报告、树廉政典型”等活动,没有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形式单一,载体不多

    有的单位把检察文化建设附属于工作安排和人事管理,着重强调导向功能,凝聚功能,激励功能以及改善工作,生活、学习条件的物质功能,只把廉政文化建设看作法律监督活动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而忽视了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需要一定的载体。有的基层院把检察文化建设等同于对全体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学习和业务活动的开展,并没有把廉政文化建设放在整体检察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来实施,有的把廉政文化建设与检察干警在年龄结构、文化背景、心理因素、业务能力、工作投入、思想认识政治素养等方面割裂开来,限制了廉政文化功能的发挥。

    (三)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不够健全

    规章制度是廉政文化建设的有力保障。有的单位由于规章制度不完善,领导不够重视,工作不够主动,廉政文化建设未纳入总体规划,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都相对不足,在开展廉政文化时,只是停留在文化活动上,表面上看起来很热闹,各种展出、演出、宣传一哄而上,然而热闹一阵子,就再也没有什么动静了,廉政文化建设的各种长效机制不配套、不健全、不规范、不完善。

    三、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开展好廉政文化建设

    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塑造良好的检察形象,需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内容的工作。

    (一)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的物质保障

    文化是一个目标,是一个理想,最主要的是社会生活中的精神状态。但是,检察廉政文化建设绝不是空中楼阁。任何一种先进文化的培育与创建,都必须以相应物质条件为基础与载体,离开这些基本条件谈文化建设既缺乏依托也没有实际意义。倡导、发展、创新检察廉政文化,要从基础的检察物质文化进入,从完善、改进检察机关的建筑、设施、装备,改善检察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办公、办案工作区现代化、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入手,根据时代发展和检察工作的需要及社会经济发展可能提供的经济支撑能力,加大投入,打牢基础。要按照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相结合的要求,加强沟通和协调,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下,落实好 “从优待检 ”;关心干警的生活和困难,积极为干警排忧解难;通过各种激励和组织有益活动,为干警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培养干警高尚的情操,促进干警全面发展,建立起促使广大检察干警“不必贪 ”的保障机制。

    (二)开展素质教育,提高对廉政文化建设的认识

    检察官素质是廉政文化塑造的关键,主要包括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文化水平、提审开庭技能、纪律作风、身体状况等多方面的内容。在素质教育上,要既注重一般干警崇廉观念的培养,更要注重领导干部自律意识的强化,营造以廉为荣、以腐为耻的良好廉政氛围。一是要培养全新学习理念,可以通过邀请专家、学者和院领导举办讲座,帮助干警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认识到只有加强自身的学习,才能更好的履行检察职能,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能更好地彰显检察形象。二是要建立学习制度,组织干警集体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检察业务知识,不断更新知识层次,加强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做人基本准则的教育,塑造检察官健康的人格和积极向上的精神。大力开展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干警参加国民教育系列学习和业务培训,促进干警成长。三是要抓好检察官的综合素质的提高。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全员培训、终身培训,不断提高检察官的综合素质,以适应现实工作的需要。要把廉政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科室、进岗位、进家庭。要把廉政教育作为岗前和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廉政要求融入到检察机关开展的争先创优、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活动当中,促进党政干部廉洁从检,使检察人员提高自身素质,养成良好的检察职业习惯,树立起有特色的行业新风。四是要以“廉政”为主题,开展一系列反腐倡廉教育活动。贺国强同志在纪念党的纪律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暨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研讨会上提出: “要不断改进反腐倡廉教育方法,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教育时效性,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培训教学计划,通过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培训,使反腐倡廉教育生动活泼地开展起来。要善于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教育的针对性。”通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通过电视台、报纸、宣传栏、网络阵地等方式开辟专栏,宣传先进事迹,开展以案示法,以法明理活动,增强廉政文化的亲和力、感染力,克服缺乏针对性的空泛说教,营造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充满活力的廉政文化氛围,使全体检察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启迪。

    (三)合理利用载体,构筑廉政文化建设平台

    廉政文化需要依托多种载体加以表现、升华和融合,扩大文化氛围覆盖面,体现层次性,提高参与度,增强渗透力,不断优化廉政教育阵地,为廉政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构筑平台,拓展空间,丰富内容。一是以开展检察活动为载体。积极组织开展专题文艺晚会、演讲比赛、合唱比赛、摄影、书法展览、举办巡回报告等各项活动,大力筹建检察官图书馆、阅览室、文化娱乐活动中心等廉政建设硬环境,把各种廉政文化活动贯穿始终,陶冶检察干警的情操,丰富检察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归属感,有意识地引导形成先进价值理念和行为方式,使检察干警从中得到美的享受,人生的启迪,精神的升华。二是以检察环境为载体。要大力抓好环境的优化工作。在办公楼醒目位置设置以廉政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告诫语,在机关大院制作廉政宣传栏,在楼层过道和电梯间悬挂廉政对联,在办案一线把相关廉洁制度、办案规定装裱上墙,在干警办公室撰写或摘录廉政格言警句、轶闻趣事等,在这样浓郁的氛围中接受心灵的熏陶,在潜移默化中提升自我、完善自我,时刻警醒自己,大力营造机关廉政文化氛围的“软环境”。三是以现代科技设备为载体。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在电台、电视台、报刊、互联网上开辟检察官宣传栏目,以超前的宣传思路、超常的工作精神、超强的报道意识,抓住检察官的时代精神,广泛灵活深入地进行宣传,宣传廉政知识,发布廉政诗歌、散文、小说、格言、警句,全方位、多层次地进行廉政教育,传播廉政文化,形成健康向上反腐倡廉主流舆论。

    (四)建立长效机制,增强廉政文化建设规范性

    基层院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应该努力构建“四不为”机制,即:一是要加强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反腐倡廉教育,构建检察队伍拒腐防变的政治思想道德防线,努力形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完善健全制度体系,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形成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三是要建立健全检务督察制度,加大对执法活动明查暗访的督察力度,要切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文化建设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的要求,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坚持一岗双责,明确工作规范,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强化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四是要把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结合起来,强化检察干警职业保障、经济保障和人身保障,逐步提高干警待遇,激励广大检察干警公正廉洁的行使手中权力,形成不必为的保障机制。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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