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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中级法院提倡实干做老实人 不做老好人
发布时间:2013-02-17 11:59:20
本网讯(赵凤良)
“老好人现象就是:你给我面子,我给你面子,大家互相给面子,结果成绩上不去,位次前进不了,导致了颜面丧失。‘面子’问题是改进工作做法的重要内容,要提倡做肯干的老实人,不要做浮华的老好人。”2月16日,正月初七,上班第一天。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文明在“顺应新期待,提升新形象”集中教育周会议上毫不掩饰地说了上述话。
这次集中教育活动分为动员、学习、总结三个阶段。利用一周的时间开展十八大精神专题讲座、法官职业道德讲座、上廉政党课等学习内容。重点解决是不是还存在不能服判息诉、案结事不了的现象,是不是还存在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差距较大的现象,是不是还存在观念落后、手段落伍的现象,是不是还存在贪图私利、泄露审判秘密的现象,是不是还存在违法乱纪、品行堕落的现象?“能不能解决好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我们能不能顺应人们新期待,能不能更好地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宋文明尖锐地指出。 为此,会议提出,要在提高案件质效、转变工作作风、增强队伍素质、确保连接司法、强化领导责任五个方面狠下功夫,不断提升人民法院新形象。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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