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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立春: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原因及预防对策
作者:方立春   发布时间:2013-06-17 10:30:33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也是家庭的未来,是实现中国梦、家庭梦的强大后备军。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笔者通过对赣县检察院2011年至2013年5月受理审查起诉的29件46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分析,认为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存在三个主要特点、有四个方面的诱因,应从三个方面加以预防。

    一、主要特点

    1、犯罪类型以侵财犯罪、共同犯罪为主。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件数、人数分别占同期案件总数的7%、8%。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抢劫犯罪9件22人,件数、人数分别占31%、48%;盗窃犯罪15件17人,件数、人数分别占52%、37%;强奸犯罪2件3人;寻衅滋事犯罪1件2人;故意伤害1件1人,绑架犯罪1件1人。未成年人参与的共同犯罪26件,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90%。其中,未成年人共同犯罪2件,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24件;2人共同犯罪8件,3人及以上共同犯罪18件。

    2、犯罪主体以文化程度偏低的社会无业人员为主。犯罪的未成年人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2人,占4%;初中文化程度11人,占24%;初中失学、辍学32人,占70%;小学文化程度1人,占2%。社会无业人员38人,占83%。如俞某坤、陈某盗窃案,两人初中未毕业即辍学,无正当职业,没有正当收入来源,加之生活开销大,法律意识淡薄,为了满足不断膨胀的物欲,两人商量后,半个月内盗窃作案6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3、作案次数多,犯罪手段趋于成人化。犯罪的未成年人中,1次作案9人,占20%;2次作案6人,占13%;3次及以上作案31人,占67%。一些未成年人已经形成人员较为固定、层级较为清晰的团伙性组织,在作案时手段老练、分工明确、组织周密,社会危害大。如该院2012年审查起诉的朱某鑫、罗某章、林某根、王某坚、王某梅、罗某芳抢劫、聚众斗殴案,这些未成年人在生活中逞强好胜,遇事抱“团”,不计后果,涉及多起抢劫,并在一起聚众斗殴中致一人当场死亡、一人轻伤。又如葛某、谢某辉绑架杀人案,葛某、谢某辉、郭某林(未到刑事责任年龄)经多次密谋,2011年6月7日绑架一名个体老板的四岁男孩,采用手戴丝袜捂住鼻孔和嘴巴的方式将该男孩杀害抛尸江中,并发手机短信向该个体老板勒索20万元现金。

    二、原因分析

    1、自身原因。一是未成年人在心理上、生理上尚未完全成熟,自控能力差,遇事往往不加思考,突然起意,容易导致激情犯罪。二是未成年人社会经验少,缺乏对复杂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有时是非颠倒,善恶、荣辱、美丑不分,经不起外界诱惑。三是缺乏交友准则,一旦交友不慎,极易沾染恶习,走上犯罪道路。四是好逸恶劳,好吃懒做,物质欲望强烈,在挥霍享受和贪财图利的驱使下,一些法制观念淡薄的未成年人极易萌发犯罪念头,走上犯罪道路。

    2、家庭原因。一是家庭结构有缺陷,有的未成年人由于父母离异、亡故等原因,过早丧失父(母)爱,心灵受到创伤。二是家庭成员不和睦,造成未成年人性格扭曲,人格不健全。三是家庭长辈自身品行不端,某些不良行为潜移默化,诱导未成年人犯罪。四是家庭教育不得力。犯罪的未成年人中,农村留守孩41人,占89%。他们中有的家长对孩子缺乏管教,放任自流;有的家长不注重思想品德教育,导致孩子畸形发展;有的家长教育方式简单、粗暴,与孩子缺少有效的沟通、交流、引导。

    3、教育原因。一是教育场所不足。全县有29所初中,每年约有8100余名初中毕业生,但只有2所高中,每年只能招收约3200余名初中毕业生,录取率约为39%,远远低于高考招生录取率。二是教育内容片面。大部分学校重“教书”、轻“育人”,重“授业”、轻“传道”,忽视对学生“做人”方面的教育,使得一些学生道德水平低下,法律意识淡薄。三是教育方法简单。对一些行为不当的学生,缺乏有针对性地教育矫正,甚至简单地采取“除名”、“劝退”、“勒令退学”等手段,把这些学生过早推向社会。四是责任心不强。一些学校、老师对成绩差的学生带有歧视,甚至不管不问,任由其旷课、逃学,导致其“破罐子破摔”。

    4、社会原因。一是思想宣传有“杂音”。社会转型时期,各种思潮复杂交织,由于缺乏统一正确的思想引导,一些未成年人难以抉择,致使信仰缺失,善恶是非标准模糊,产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二是社会文化不健康。一些影视作品、书刊杂志、电子游戏大肆宣扬暴力色情,美容美发、洗浴按摩充斥校园周边,游戏厅、网吧、歌厅管理不严,对未成年人有相当大的毒害和腐蚀作用。三是就业渠道不顺畅。一些未成年人没有一技之长,找不到工作,加上自身好逸恶劳,诱发他们为获不义之财疯狂作案。

    三、预防对策

    1、抓好教育。教育是培养造就人的事业。好教育,强国梦。中国梦,教育造。多办一所学校、办好一所学校,就可以少建一所监狱。鉴于赣县实际,建议增设2所县城高中,重建湖江、田村、南塘、江口、王母渡等中心乡镇高中,让当地老百姓可以把孩子放在家门口去上学,促进教育更加公平。同时,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将义务教育扩展到高中阶段,让更多的未成年人能够在学校学习,提高他们的认知能力和心理素质,帮助他们解决成长道路上的烦恼,引导他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已经走入社会的未成年人,建立健全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能够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获取生活所需,自食其力,看到人生的希望。

    2、创优环境。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吸引外出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鼓励、支持、帮助有条件的外出农民工带着子女举家进城,使更多农村孩子能够在父母身边成长,解决农村留守孩问题。强化崇尚劳动的教育和宣传,营造劳动光荣、不劳可耻的社会氛围,让未成年人牢固树立“世间没有一种美好生活,可以不经过辛勤劳动获得”的理念。改革收入分配机制,完善各项就业政策,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水平,缩小贫富差距,打通上升渠道,给未成年人更多机会实现自己的梦想。

    3、筑好防线。未成年人可塑性强,他们既容易受环境影响走下坡路,也容易接受外界的帮助而进步转化。要守好家庭、学校、社会“三道防线”,共同筑起“防火墙”,让未成年人学习得更好、生活得更好、成长得更好。同时,要建立以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为主导,家庭、学校、村(居)、社区为基础,工青妇组织和社会保障部门等为辅助的网络体系,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困难,使他们感受到温暖,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避免再次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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