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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劲松: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应注重机制构建
作者:周劲松 发布时间:2013-06-13 09:39:10
江西丰城是个拥有3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556个村委会(自然村、社区),人口135万(其中农业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近80%),面积达2845平方公里的全国百强县(市)。作为一个农业大市,要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农村的和谐稳定是至关重要的。近几年来,我院立足检察职能,突出“三项重点工作”,注重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建设,不断创新构建长效机制,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向农村最基层延伸,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丰城的经济发展、和谐稳定作出了自己的贡献。我们的主要做法得到了中央政法委领导的充分肯定,被高检院“领导参阅件”转发,成为我院被评为全国“十佳”基层院的重要亮点之一。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规范管理为着力点,注重“三个建设”,夯实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基础 为切实将法律监督触角向农村最基层延伸,促进农村的和谐稳定,我院在全市32个乡镇(街道)分区域在中心乡镇分别设立了4个乡镇检察室(均为副科级机构)。每个检察室配有4-6名干警,并制定了《丰城市人民检察院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规则》,实行“六个统一”,即“统一规范建设、统一职能定位、统一岗位设置、统一工作部署、统一编制管理、统一经费保障”。重点抓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了基础设施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院4个派驻乡镇检察室均按统一图纸、统一标准、各投资200余万元,建成了功能较为完备的检察技术楼,形成了各占地5-9亩的独庭独院。同时,院为检察室统一配备了办公桌椅,为每个干警各配备了一台液晶显示器电脑和笔记本电脑,为每个派驻乡镇检察室配备一台工作用车,并将其开展工作的经费纳入全院通盘规划,从而有效地保障了其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抓了职能规范建设。我院根据新形势的需要,结合这些年来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的实践,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了《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规则》,把过去以查办职务犯罪为主的职能,转变为“三岗”并重,即设立“矛盾排查岗、法律监督岗、预防服务岗”,明确了三个岗位的具体职责和任务。“矛盾排查岗”主要是对辖区内的社会矛盾进行排查、并根据职能及时进行分流、化解、查办,以达到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目的。“法律监督岗”主要是对基层执法站、所、庭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做到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发现,并搞好与院职能部门的对接与协调。“预防服务岗”主要以预防职务犯罪为工作重点。通过这样定岗、定职、定人员,并明确与院业务部门的衔接要求,形成了检察工作通过派驻乡镇检察室,把法律监督的触角规范有序地在农村基层延伸。 三是抓了规章制度建设。我院在4个派驻乡镇检察室统一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派驻乡镇检察室岗位工作要求》、《与院各业务部门衔接工作规则》等,使检察室各岗位工作人员做到有规可遵、有章可循。并针对三个不同岗位,统一制作了工作台帐,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个案一览表》、《法律监督线索备查表》等,要求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按照“每事一填、每月一报”的要求,认真记载所开展的工作。检察室主任根据三个岗位的工作情况及时调配人员,确保检察室工作有记载、有跟踪、有落实。我院还统一制定了乡镇检察室考评考核方法,由院指定专门部门依托台帐,对乡镇检察室的工作进行评比,并纳入院年度科室目标管理考评。 二、以畅通民声为切入点,建立“三个渠道”,创新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机制 针对我市乡村多、农民多、影响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村和谐稳定隐患多的情况,我院在加强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的基础上,为了解民情、畅通民声、化解民怨,以院为中心、4个检察室为支点,建立了三个覆盖全市的民声渠道网络。 一是建立了“一站两员”渠道。经市委同意,我院在全市32个乡镇(街道)和部分厂矿(社区)设立了35个检察工作站,由院里聘任乡镇(街道)分管政法的领导任站长,乡镇、街道干部任检察联络员;在556个村委会(自然村、社区)聘任了657名检察信息员。该“一站两员”由各派驻乡镇检察室按照辖区负责协调、管理,从而在全市建起了“以本院为中心、以派驻乡镇检察室为支点、以检察工作站为纽带,以检察联络员、检察信息员为触角”的社会矛盾化解网络渠道。并印发了院中层以上干部及各检察工作站站长、检察联络员、检察信息员通信录,明确了联系的时间、方法,有效地创新了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工作机制。 同时,我院还实现了三个“二合一”,即派驻乡镇检察室与检调对接工作室合二为一,检察工作站与检调对接工作站合二为一,检察联络员、检察信息员与检调对接信息员合二为一,从而构建起了覆盖全市的检调对接工作网络体系。据统计,2010年,“两员”共提供各类社会矛盾及隐患486条,经本院分析评估有325件转有关部门进行化解,有161件经过室、站和“两员”的共同努力,基本得到化解,切实把矛盾解决在了萌芽状态,达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我院这一“以组织网络为基础、以执法办案为途径、以工作机制为保障”的“三位一体”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法,先后得到了高检院、江西省委、江西省委政法委和江西省院的充分肯定,中央政法委综治办原主任陈翼平亲临我院视察调研该工作法。 二是建立了“服务民生热线”渠道。我院先后开通了两条服务民生热线,即24小时服务民生电话热线和服务民生的全天候网络QQ热线。同时,在每个乡镇中心区集镇配发了标有我院检察服务民生热线电话号码的“检察信箱”,由各派驻乡镇检察室负责进行管理,接受群众多渠道的举报和社会矛盾排查反馈。检察室还定期派员到辖区乡镇、村委会进行巡回接待群众,倾听群众诉求,为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建立了“远程视频接访”渠道。为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去年年初,我院正式开通启用了“服务民生、检调对接”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该系统依托检察专线网,在本院建起了具有超大屏幕信号接收的远程视频接访指挥中心,同时,在四个派驻乡镇检察室建立了同步信号传输、接收功能的“服务民生、检调对接”接访室,从而实现了将法律监督触角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效、便捷地延伸到全市32个乡镇(街道),广大群众可以就近前往所在的派驻乡镇检察室,通过远程接访系统向检察机关反映自己的诉求,成为广大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该系统有三项功能:一是接受群众来访。特别是通过在各派驻乡镇检察室建立的点名预约接访制度,群众可以根据自己所反映情况的性质,点名所要接访的院领导或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二是开展检调对接等工作。由于采用的是检察专线网络,保密性较强,检察机关可通过该系统与最基层的执法单位或人民调解组织,在各派驻乡镇检察室的衔接协调下,就某一案件或矛盾纠纷进行检调对接,并向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三是迅速快捷地处理矛盾纠纷。通过接访系统,可以在了解群众诉求当中,排查社会矛盾隐患,并迅速作出反映,制定化解措施,同时,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处理的相关情况。此项工作得到了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的充分肯定,并于2010年11月11日在原中共江西省委苏荣书记的陪同下,莅临我院视察调研。据统计,该系统自运行以来,共接访群众76人次,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55件,化解可能出现的越级上访37人次。 三、以矛盾化解为落脚点,强化“三个到位”,确保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成效 我院始终把执法办案、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工作重点,并依托“一站两员”、“服务民生热线”、“远程视频接访”三个渠道和“矛盾排查岗、法律监督岗、预防服务岗”三个岗位,有效实现“三渠并流”、“三岗联动”,将法律监督的触角在基层延伸。在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 一是查处化解到位。各派驻乡镇检察室每月依托“三个渠道”的民声网络获取线索,定期对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重点排查,按照优质、高效、便民的原则,对涉农职务犯罪线索,积极配合自侦部门进行查处;对诉讼监督案件,主动院其他业务部门联系沟通,及时分流或协助办理;对性质不明、难以区分的,秉着先查清后移送的原则,做到不推诿,确保案案有结果、件件有反馈。据统计,近两年来,我院各派驻乡镇检察室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8 件36人,协助其他业务部门办理诉讼监督案件106件127人,通过覆盖全市的三级组织网络,共接待群众来访1400余人次,受理各类涉法涉检矛盾纠纷215件次,开展轻微刑事和解案件6件8人,在履职过程中,通过释法说理息访息诉186件,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二是移送监督到位。我院依托各派驻乡镇检察室覆盖全市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网络,建立了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对各个渠道、各种网络体系收集到的、不属于我院管辖的各类犯罪线索,做到建档备查、移送备案、反馈备考;对前来各派驻乡镇检察室反映情况、举报问题的,做到热情接待、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和衔接,搞好移送,并承诺对所有移送案件,做到件件对举报人解释到位、监督查处到位、结果反馈到位。通过案件移送、协作沟通,切实加强了对各种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据统计,去年以来,我院各派驻乡镇检察室共移送案件97件,件件都做到了有着落、有反馈、有好评。 三是预防服务到位。我院各派驻乡镇检察室还采取流动接访和定点接访相结合的方法,在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接访岗位,主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利用当地举行重大活动和当圩时间,组织人员开展法制宣传和以案释法活动。同时采取进村入户的形式,不定期地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宣传检察工作。针对当前农村征地、社会抚养等易发腐败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做好预防犯罪工作。据统计,2010年以来,我院各派驻乡镇检察室共走访群众5000余人次,先后对1000余名村官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教育,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1万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使群众更加了解、支持检察工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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