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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法院将提级审理"校长带女生开房案"
作者:傅勇涛 发布时间:2013-06-09 10:36:36
记者从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了解到,对由海南省万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万宁市法院受理的“校长带女生开房案”,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8日决定,改变管辖,由省一中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
5月28日,海南省万宁市检察院以被告人陈在鹏(万宁市第二小学原校长)、被告人冯小松(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原工作人员)犯强奸罪向万宁市法院提起公诉。经审查,万宁市法院于28日决定对两案予以立案受理。 海南省一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决定改变管辖,由海南省一中院审理。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并已责成万宁市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4条、第20条的规定,履行有关法律程序。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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