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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合乡:在新媒体时代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作者:张合乡 发布时间:2013-06-08 15:35:54
在今年的全国政法宣传工作会议上,孟建柱同志提出要全面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当今社会已进入新媒体时代,特别是论坛、博客、贴吧、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广泛应用,社会公众已经学会并习惯援用网络媒介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近年来,由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网上涉及司法公正的话题备受关注。我们法律监督工作中的一点失误往往被媒体无限放大,为网民质疑检察工作提供了素材。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尽快适应新媒体时代的挑战,不断提升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能力,增强应对网络舆情、正确引导网络舆情的本领,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要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干警运用新媒体的能力 要高度重视、要有政治敏感性,增强提高新媒体时代下社会沟通能力的责任心和紧迫感。一方面要求干警积极抢占新媒体阵地,通过网络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检察工作、理解检察工作,提升检察机关形象,扩大检察机关影响力;另一方面,要开通在线交流、QQ群、微博等即时互动平台,鼓励青年干警通过个人微博和群众“互粉”,方便公众交流检察工作。同时,对于年龄较大、互联网运用不熟练的干警,要对其加强信息科学技术培训和新媒体基础知识培训,切实增强其运用新媒体的主动性和能力。 二、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从源头上避免舆论危机发生 公开、公正、公平是避免舆论危机发生的根本,因此,要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确保人人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因此,一方面要创新载体、积极探索,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办案规范;另一方面,围绕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结合新刑诉法、民诉法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集中学习、全员轮训、案例教学、岗位练兵等手段提升队伍职业素养。另外,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办案风险评估制度,重视办案安全和文明办案。对重点案件建立舆情档案,研判其以后是否可能成为媒体关注的重点而引发舆论危机,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要健全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增强舆论引导能力 对于涉检网络舆情,要充分发挥网络、论坛、博客等新兴媒介的舆论引导和宣传作用,实行部门联动,整合全院力量迅速做出反应。在对事实进行准确调查的基础上,利用网络、微博等新媒体在第一时间与群众沟通,公布事实真相,给群众答疑解惑,抢占舆论的主动权,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组织熟悉网络的年轻干警成立了网络舆情应对小组,负责网络舆情监测和应对,通过开通官方微博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交流。对网络舆情进行常态化的长效监管,实施动态式的跟踪监管,尽可能全面客观地揭示舆情的动态走向,保证负面舆情及时控制到位,准确化解到位,使各类网络舆情始终保证在可控范围内。 四、要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结合新媒体时代特点,要立足检察职能,努力探索服务大局、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正确方式和有效途径,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去年以来,我院以新媒体时代为契机,不断打造特色亮点,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水平。一是以网络为载体,建立“民事行政检察维权基地”网站服务于民。去年,我院针对市场商户普遍存在维权难的现状,在全国十大小商品市场之一的南三条市场设立了全省首家服务市场的“民事行政检察维权基地”,定期派员赴基地进行法律服务。今年又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设立网站宣传法律知识,并在线为商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达到了商户“知法、守法、用法”三位一体的法律效果。二是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增强监督效果。去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与各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实现了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网以及区级网络与市级网络的联网,建设完成了覆盖检察院、法院、公安、工商、税务等17家执法部门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全程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跟踪、网上反馈和实时监控,将行政执法活动置于检察机关的全程监督之下,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无缝衔接,有效防止了“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有案不交、以罚代刑”等现象发生,从而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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