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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督办“香港宝马”传销案告破 涉案15亿元
发布时间:2013-06-06 11:09:27
一个依托“香港宝马俱乐部”网站,以静态投资的及时、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大量人员加入,然后通过动态投资不断发展下线建点占位的计酬方式获取非法利益。这个涉及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4余万人,形成30余层的传销网络,涉案非法资金高达15亿元的特大“香港宝马俱乐部有限公司”非法组织领导网络传销骗局,被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分局一举破获,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
2012年12月12日,犯罪嫌疑人胡波、陈军等11名网络传销“骨干分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3年1月以来,在我国驻菲律宾大使馆和菲律宾警方的协助下,淮安警方远赴菲律宾马尼拉市开展跨境抓捕行动,抓获19名“上层领导”并遣返回淮安,并查获大量相关物证。 3月6日,淮安市清浦区检察院依法对“香港宝马有限公司”特大网络传销犯罪组织成员刘明、陈兵等18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准逮捕。 5月30日,胡波、陈军等19名网络传销“骨干分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淮安市清浦区检察院依法提起诉讼。 经查,2012年4月至今,“香港宝马俱乐部有限公司”网站以投资境外博彩业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5500元获得加入资格,并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2012年8月至10月,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先后前往菲律宾,在该国搭建服务器,继续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六人发展到三千人 2012年10月,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分局网络警察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一个名为“香港宝马俱乐部”网站大肆宣扬致富之道及相关操作流程,并极力推荐投资该网站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该市有几十人注册成为会员。警方发现,该网站并无实质经营活动,只以注册会员方式发展下线,会员通过推荐下线获得积分进行运作。 10月26日,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分局对“香港宝马俱乐部”网站立案侦查。同时组织技术人员打入“香港宝马俱乐部”网站内部,详细获取其经营模式及相关操作流程。调查发现,“香港宝马俱乐部”会员间流通资金均为会员投入,根本没有网站以外资金流入。 据犯罪嫌疑人胡波交代,2012年4月初,他和林明等6人创立了“香港宝马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马公司),同时在网络上设立了“宝马俱乐部”网站,在网页上写着诱人的广告:“只需在网站简单注册一个号便成为公司的会员,会员可以将钱投给公司,会员最低可投入1000元,最高可投入1000万元,投入的资金数可以是1000元的整数倍,公司每天返还2%的利息给会员,并且采取一日一结算的方式支付回报,回报以现金形式返还到会员银行账户,并且承诺投进去的钱可以随时退还本金”,公司称这种投资为静态投资。 犯罪嫌疑人林明对办案检察官说,为了让人相信把钱投给宝马公司没有任何风险,他们谎称公司是将会员投资的钱拿到国外赌场放贷,公司放贷利息是5%,返还给会员利息是2%,公司赚3%。宝马公司成立之初很讲诚信,会员在静态投资中投入10万元,每天就可以得到2%的利息,即每天可以拿到2000元利息,这样会员投入的钱只需50天就可以拿回,此后每天便可继续从公司拿利息。 林明大学毕业后又去日本留学3年。2011年回国后的林明在山西开了个装饰店,生意也做得很红火。2012年6月,林明在上网的时候收到一则广告,他点击打开一看是宝马俱乐部,广告上称投钱每天返钱,每天返还2%,还可以随时退本钱。 林明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先向公司投了1000元钱,他发现第二天自己的账户上真的多了20元利息,接着林明又观察了5天,发现公司很讲信誉,于是他开始从当初投入1000元扩大到10万元投资,另外他还通过QQ与他的好友“聪小慧”、“明群”等介绍香港宝马俱乐部投资情况,并发展他们成为宝马公司会员。后来林明干脆把自己开的店关掉,一心成了宝马公司的管理者。 就这样,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公司由成立之初的胡波、林明等几名骨干分子迅速发展到3000余人。 经营方式数度转变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宝马公司并没有像宣称的那样进行资本运作,而是用新会员投资的钱返还老会员。为了防止资金链断裂,2012年5月初宝马公司作出新规定,会员提现时要扣除部分利息作为税收,即投入的10万元每天可以拿到1800元利息,这样由50天回本延长到56天。 到5月中旬,宝马公司又作出新的规定,即公司返还给会员的回报由现金返还改为积分形式返还,1元钱等于1积分,会员要想把积分兑现成钱必须先在网站上向公司提出申请,胡波、林明等人收到会员兑现申请后再将钱打到会员银行账户上,这种形式被称之为提现,胡波、林明等人被称为“一级提现中心”,提现中心要从会员的提现中收取2%提现手续费。 6月初,宝马公司又要求静态会员必须参加动态投资,新会员则必须先加入动态投资才有资格加入静态投资。很快宝马公司的老会员又都交钱加入了动态投资。犯罪嫌疑人刘兵交代,为及时将公司新的规定传达给会员,宝马公司还专门建了一个聊天室,公司有什么新规定也即时在聊天室里喊话。有时公司还聘请能说会道的老会员在聊天室里进行“现身说法”,每讲一次课公司给予1000元的奖励,刘兵说因为他课讲得比较好,公司还另外奖励过他5000元。 后来宝马公司会员迅速发展到近万人时,“一级提现中心”工作有点应接不暇,公司又发展马俊、肖权等新的骨干分子为“二级提现中心”,会员既可以向“一级提现中心”申请提现,也可以向“二级提现中心”申请提现。“一级提现中心”向“二级提现中心”发放资金时不收提现手续费。至2012年8月,宝马公司先后发展了6个一级提现中心、数十个二级提现中心,以处理会员提现申请。 动态投资实为骗局 香港宝马俱乐部有限公司成立之初以静态投资的高额回报、及时回报为诱饵来大量吸引人员加入,公司的静态投资是为动态投资服务的。公司真正赚钱的是靠动态投资,通过发展下线以人头计酬的方式获取非法利益。据犯罪嫌疑人肖权交代,所谓动态投资即动态积分回馈计划,会员申请加入除了要交上5500元外,还需一名老会员的推荐,成为新会员后可获得一个点位,然后可以发展2个下线,也就是所谓的“一拖二、两条腿走路”,之后这2个下线再各自发展他们的2个下线,依此类推,即二二倍增形式。 办案检察官向记者介绍,宝马公司为吸引人在动态中投入更多的钱,公司又推出报单中心,即动态会员要想把公司的奖励积分兑现成钱,会员必须向任一报单中心提出申请,报单中心获得300积分奖励。报单成功新会员自动成为推荐人的下线。而新会员购买的5500积分,系统会根据动态积分规则自动奖励给报单中心、推荐人、推荐人的所有上线。这样宝马公司在动态中每发展一个点位,公司就收入2250元,公司很快将静态投资中的亏本情况扭转过来。 另外,宝马公司对所有的动态积分奖励均扣税5%,会员通过发展下线获得奖励积累积分,报单中心通过接受新会员报单获得奖励积累积分。 检察官拿出打印的宝马公司网站的截图介绍说,宝马公司网站为诱骗会员发展更多的下线参加该传销组织,还推出一系列诱人的“福利”,比如收入达到5万元,奖励国内免费三天游,收入达到10万元奖励国内免费五天游,收入达到30万元奖励国内五天四夜旅游和价值10万元的轿车一部,收入达到100万元奖励价值40万元轿车一部,收入达到500万元奖励国外五天免费游,同时奖励价值100万元的房子一套,收入达到1000万元奖励价值1000万元别墅一套,退休后享受每年公司10%股东分红。 据肖权交代,由于他的业绩好,曾受到过公司奖励100万元现金,及国外五日免费游。 利用网络开设赌场 为进一步吸金,宝马公司除了静态投资、动态积分回馈计划业务外,还在2012年10月份在菲律宾马尼拉市创立了“奔驰俱乐部”子网站,该网站以博彩为主要业务。办案检察官介绍,该赌博网站提供百家乐、龙虎、色宝盅、翻摊四种赌博游戏。他们从国内招收宝马公司会员到菲律宾马尼拉市作为网站的客服,并给予这些客服每人每月1万元人民币工资,1万比索(1万比索约为1500元人民币)生活费的高额报酬,这些客服分为领班、查账、支付、咨询4种职位,他们24小时轮流上班。 该网站为吸收更多的会员参与赌博,还发放代理佣金。交纳1万元或者是宝马动态网站的报单中心即可成为奔驰俱乐部赌博网站的代理,成为代理后介绍会员参与赌博,会员一旦输钱了,代理就能拿到代理佣金。 犯罪嫌疑人陈兵交代,赌博网站为鼓励会员多赌博还发放洗码奖。洗码奖就是公司给输钱达到一定数额的会员返还一定比例现金的奖励,每周结算一次。比如,一周内洗码量达到10万元或以上的会员,可享受0.5%的洗码奖励;一周内洗码量达到50万元或以上的会员,可享受0.8%的洗码奖励;等等。洗码奖励以积分的形式发放,发放的积分既可以继续参与赌博也可以提现,需要提现就通过支付进行提现。 经审查,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1月30日之间,该网站会员注册账号4000余个,充值赌博资金共计人民币6000多万元,非法获利600多万元。 骨干分子相继落网 由于网络传销涉及范围广,参与的人员特别多,公安机关抽调150余名民警成立办案组,经过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和细致取证,一举破获该起特大网络传销案。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这30名犯罪嫌疑人分布在江苏、陕西、湖南、内蒙古等省区,他们平时工作就是利用家中的电脑,通过网络发展新的会员加入,办理会员申请提现和报单工作。犯罪嫌疑人中许多都是大专以上学历,有的还是留学归来的高端人才。他们在加入宝马公司前,有的自己开店做老板,有的是企业高管,他们都是看到宝马公司的诱人广告,抱着“一夜暴富”思想,经不住诱惑而相继加入该传销组织,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案后说法 传销之祸,无须赘述。传销组织是温柔陷阱,又是食人魔窟,梦想“一夜暴富”者深陷其中。值得警惕的是,通过网络平台,传销人员可以跨时空、跨地域随时随地发展会员,资金往来也在网上处理,相对于传统意义的传销,网络传销隐蔽性更强,社会危害也更大。 就在6月3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12个部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传销执法行动。据称这是历年来参与部门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专项行动。 我们期待此次专项行动能够遏制当前传销活动多发、蔓延的势头,真正做到“打大、打深、打精”。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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