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长论坛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刘阳:善用新媒体 传递检察正能量
作者:刘阳   发布时间:2013-06-03 14:48:34


    在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通讯技术迅猛发展和进步的时代,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的普及,为社会公众的情绪宣泄和意见表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平台。人们只要有一台电脑、有一部手机,就可以随时随地发布信息。运用新兴媒体宣传、普法,掌握并引导舆情,传播检察“正能量”是新形势下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

    掌握特点,充分了解新媒体传播形式

    新媒体是基于互联网的数字化媒体介质,相对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而言,其被形象地称为“第五媒体”。新媒体时代以移动性为显著特征,它可以消除国家与国家之间、社群之间、信息发送者与接收者之间的边界,使世界上任何一个点上发生的事情,迅速在瞬间覆盖全球。新媒体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传播速度快。网络时代,可是说是终端随身、信息追身。高科技的发展使得新媒体实现迅速的传播,技术的简单便捷使得信息可以在全球实现实时、快速传播。

    二是覆盖范围广。新媒体与传统媒体最大的区别,在于传播状态的改变:由一点对多点变为多点对多点。受众接收新媒体信息,大多不受时间、地点场所的制约,可以随时通过新媒体在电子信息覆盖的地方接受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的信息。

    三是表现形式多。以网络媒体为代表的新媒体是一种集文字、声音和图像为一体的多媒体互动交流平台,实现了视、听、读的有机结合,并且能够即时互动。目前主要以网站、微博、贴吧、QQ、论坛、微信、飞信、手机报等等为主要形态,这些丰富的内容和多彩的形式,都是依赖于“新媒体”才得以传播的。但科学技术在发展,媒体形态也在不断发展,新媒体将在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下呈现出更加多样的表现形式和传播手段。

    四是社会影响大。新媒体是近乎于零费用的发布,受众也多为免费的,人们依托新媒体可以通过互加好友、注册会员、注册邮箱等方式形成松散的团队,由于准入门槛低,加上受众即可是发布者也可是评论者,参与的主动性、互动性大大增强,可以说人人都是媒体制造者。比如拥有粉丝超过百万的韩寒、姚晨等意见领袖,具有强大的群集传播能力和社会组织能力,往往一言九鼎,决定舆论的导向。

    把握机遇,深刻认识新媒体对检察宣传工作的影响

    新媒体时代给检察宣传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丰富的传播途径和手段,可以进一步提高沟通效能,有效改善检群关系。

    一是为检察宣传开辟了新阵地。在“全媒体”、“自媒体”时代,积极运用网站、微博等信息发布平台,可以及时、准确发布检察工作信息、工作动态、专题报道、典型宣传等,使人民群众以更清晰、更直观的方式全面了解检察工作业绩。

    二是为舆论引导拓宽了新途径。新媒体突破了时空的限制,信息的传播更直接、更快速、更便捷、更广泛,可以更好地帮助检察机关进行社情民意的汇集和判断分析,通过新媒体了解民情、汇集民智、解决民怨、引导事态进程。

    三是为接受监督营造了新环境。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为社会公众的宣泄情绪和表达意见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平台,极大地拓展了社会舆论监督空间,成为公民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的重要渠道,在新媒体条件下,检察机关通过在门户网站设置网上举报、网上直播、征求意见、受理中心等栏目,加强工作的透明度,将检察工作置身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人民群众的信任感。

    四是为服务群众提供了新平台。网上论坛、QQ、微博等新媒体都是很好的互动平台,利用新媒体可以方便检察机关与群众之间的互动交流。在日常工作中,可以设立专门网站、邮箱或QQ接受群众投诉建议和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各种政策措施制定出台前后,可以通过新媒体与广大群众进行沟通交流;检察院和检察官可以开通微博,并就社会热点话题和网民互动,拉近和人民群众的距离。通过及时了解群众心声和合理诉求,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密切检察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搭建平台,准确运用新媒体占领宣传主动权

    近年来,我院准确把握新媒体时代的受众特点和形势要求,通过建立完善各种沟通机制和联系平台,牢牢把握舆论宣传主动权,向社会公众传递检察正能量。

    一是搭建与媒体互动平台。在《仙桃日报》开设“人民检察”专栏,在《仙桃电视台》开设“法治仙桃”专栏,指定专人对官方网站进行维护,及时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介,发布重要检察新闻、公开阶段性的工作成果,增进公众对检察机关的理解与信任,构建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之间的互信互动关系。平均每年在检察门户网站上发表信息120余篇,门户网站已连续四次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门户网站”。

    二是搭建与民意沟通平台。定期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拓展检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让社会各界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与汉江分院联合开通“汉江检察”官方微博,及时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目前更新官方微博140余条,听众已有27000余人。注重与群众的互动性,不断满足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期待、新要求,如去年有网友对我院未公开检察长接待日提出疑问,我院迅速将《年度检察长接待来访日程表》在门户网站上予以更新。

    三是搭建与群众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新媒体为群众答疑解惑,提供便民利民的优质服务,同时积极开展舆论引导,对发现的舆情信息和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做出回应。如去年我院成功处置一起微博投诉事件。黄某因不满我院控申科对其投诉的公安干警涉嫌徇私枉法一事的调查结果,在微博上留言,如果我院不处理好,就到省院门前游行静坐。我院网评监测员第一时间掌握线索,并第一时间在网上对黄某予以回应,做好安抚工作。同时,在线下主动与当事人沟通联系,安排专人赴黄某家中,与其镇办领导、亲朋好友交心谈心,共同做好思想工作。后黄某承诺以后尽量不在网上散布信息,用文明礼貌方式上访解决问题。

   四是搭建与企业对话平台。开展联企驻勤活动,组织53名中层副职以上干警每人联系一家企业,要求干警履行“五大职责”,即指导加强内部防范、协调化解矛盾纠纷、打击涉企违法犯罪、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决企业各类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驻企干警与企业业主之间建立QQ群,通过与企业主进行网上沟通交流,及时掌握企业要求,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受到企业的欢迎和好评。2012年全省政法机关服务企业现场推进会在仙桃召开,我院作为先进典型作了经验介绍。

    五是搭建与代表委员联络平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旁听案件庭审、参加座谈讨论,赠阅《检察日报》、《人民监督》等报刊杂志。开通代表委员联络专线电话和手机短信联络平台,定期向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发送检察机关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及节日祝福短信,主动征求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