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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敢于直面矛盾问题坚定不移推进检察改革
作者:王治国 徐盈雁   发布时间:2013-05-22 11:27:50


    5月21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与省级院新任检察长培训班学员就检察改革问题进行座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要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集思广益,开阔思路,共同谋划好新一轮检察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在座谈会上,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省级院新任检察长培训班13名学员作了发言。在认真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曹建明作了重要讲话。  

    曹建明指出,当前深化检察改革既面临难得的机遇,也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党的十八大鲜明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我们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指明了方向。目前,司法改革包括检察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既要牢牢抓住机遇,又要勇于迎接挑战,敢于直面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坚定深化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坚定不移地推进检察改革。  

    曹建明指出,方向决定成败,必须坚持检察改革的正确方向。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进行的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必须符合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这是我们深化检察改革的基本前提和根本原则。同时,对其他国家法治建设的有益经验,要立足国情和法治实践,认真研究、吸收和借鉴。

    曹建明强调,要明确改革的主攻方向,突出改革的重点,针对检察工作面临的一些深层次问题特别是全局性、体制性重大问题,加强调研论证,集中攻坚克难,特别是深入研究如何更好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有机统一、更好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与遵循司法规律的有机统一、更好坚持完善政法机关职权配置及相互关系与建立健全司法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有机统一、更好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的有机统一、更好坚持完善司法公开制度与加强司法公信建设的有机统一、更好坚持思想政治建设与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有机统一等必须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的重大问题,带动整个检察改革的全面深入推进。  

    曹建明指出,检察改革涉及检察权的配置,涉及体制机制的调整,涉及与有关方面的关系,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强。必须搞好统筹规划,加强顶层设计,统筹中央与地方、司法机关之间、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统筹考虑深化改革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先后顺序等,确保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高检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副检察长朱孝清、孙谦,中央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组长莫文秀、政治部主任李如林出席座谈会。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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