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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彦明:审理案件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公认
发布时间:2013-05-14 16:14:16


     本网讯(王斌)   5月13日下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一行到新乐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卫彦明一行察看了新乐法院立案大厅、数字化法庭、数字化审委会会议室、案件评查多功能会议室,通过网络视频观摩了数字化审判的庭审现场,并与新乐市委和新乐法院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听取了新乐法院就司法公开、发还改判案件评议机制、数字化法庭建设、队伍建设、执行工作等情况的汇报。

    卫彦明对新乐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新乐法院在推进司法公开上有创意、有举措,特别是在创办电视栏目、法院开放日等方面很有特色。

    卫彦明指出,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人民法院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司法民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公正的关注和期盼。

    就进一步做好法院工作,卫彦明指出,一要明确公开的目的。公正是追求,公平是要求,公开是程序。审理案件除了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还要做到公认。公认是公信力的基础。人民法院只有从自身做起,使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得到当事人和大多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接受,也就是达到公认,才能逐步实现司法公信力。这也是司法公开的目的。二要完善公开的机制。坚持对内公开与对外公开相结合。要进一步推进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文书公开、听证公开、审务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要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要紧跟时代步伐,借助现代科学技术、电子网络,健全各类电子数据信息,加快电子档案建设,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办案,以信息化手段助力公开。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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