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公安> 警官风采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值班即将结束时 他冲向事故处理现场
——追记无锡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速四大队民警许克新
作者:边宪华   发布时间:2013-05-09 08:56:38


    4月29日,江苏宜兴殡仪馆内哀乐低回,庄严肃穆,500余名公安民警和各界群众来到这里,为因公牺牲的无锡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速四大队 (宜兴大队)民警许克新送别。“战友,一路走好”、“克新,我们想念您”……一条条横幅,诉说着人们的深深哀思。4月19日,许克新在高速公路处置事故时,不幸被车撞倒,经抢救无效牺牲,年仅47岁。

    护送事故车主取东西时不幸被撞

    19日7时,许克新回到大队,从18日17时上岗,他已两次上路巡逻6个多小时,再过一个小时,他就该结束值班了。“老许,路上出事了。”此时,辅警小刘在院子里大喊,许克新倏地冲出屋门,带领辅警小刘、小胡火速赶往现场。发生事故的是一辆浙江牌照的本田轿车,驾驶人是年轻女性李某。当她行至长深宁杭高速公路2144公里处时,车辆突然失控,撞向左侧护栏并翻车。

    许克新一边安排小刘、小胡在事故现场摆放警示锥筒、设置警戒区域,一边询问、查看李某有无受伤。见李某并无大碍,他打电话联系清障车辆。8时30分,事故处理完毕,清障车正要拖车,李某称要取出车内的证件、钱包。许克新让小刘、小胡警戒,自己护送李某到事故车辆旁。刚刚立定,一辆轿车突然闯入警戒区域,撞倒了许克新和李某。

    随后,许克新和李某被紧急送往宜兴市人民医院抢救。李某送到医院时,已没有了生命体征。医院虽然进行了全力抢救,但许克新终因伤势过重,于当晚6时10分不幸殉职。

    对辖区道路状况一清二楚

    许克新重伤抢救时,同事们纷纷赶去医院,静静地守在抢救室外为他祈祷。许克新骤然离去,让朝夕相处的同事们无不痛哭失声。

    1984年,许克新参军入伍。当兵3年,他年年受到嘉奖,两次被评为先进个人。1989年3月,许克新穿上警服,先在派出所工作,后到交巡警部门,从警24年,他多次受到表彰。

    许克新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迹,但一个个他兢兢业业工作的时刻却永远留在同事们的心中。

   “四大队辖区内有高速公路47.8公里,老许对道路状况一清二楚,哪一段弯道大,哪一段车辆拥挤,哪一段冬天易结冰,他都知道。每次上岗,他总是带齐装备,对同事说‘先上去转转,看看路况,心里就有底了。’”大队副教导员蒋权平指着老许办公桌下的一双球鞋,哽咽地说:“老许心里全是路,最大的业余爱好就是打打乒乓球,好想再跟他打一局……”

    同事老苏回忆:“上夜班最苦,晚上7时到9时,第二天凌晨4时到7时,两次主线巡逻雷打不动,不能有丝毫马虎。只要老许当班,他总是抢着开警车。长时间驾车是很累的,我们明白,他是想着自己驾龄长,技术熟,要确保一车人安全。”

    辅警小凌经常和许克新搭班,回忆一起工作时的点点滴滴,想到再也见不到随和的老许,他好久说不出话来。“老许年龄虽比我们大,却平易近人,热情随和。我刚到大队工作时,老许对我说,处理任何事情都要牢记‘安全’两个字。在他的言传身教下,我们养成了时刻注意安全的习惯。”

    每次到卡口值班都提前到岗

    高速四大队还承担着苏浙交界处省际治安卡口的值守任务。许克新定期到卡口执勤。他勤用脑、善思考,不放过任何可疑人员和车辆。在工作中,他总结出两省来往车辆的特点:“杭州往南京方向,货车少小车多;南京往杭州方向,大车多小车少。”只要是到卡口值班,他总是提前到岗,将亮着警灯的车停在醒目位置,提醒车辆减速。

    2012年10月的一天晚上,一辆浙江方向过来的商务车在许克新的指挥下停靠到路边接受检查。司机刚摇下车窗,一股酒味扑鼻而来。“同志,请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许克新上前一个敬礼。“我没喝酒,是朋友喝多了。”司机有些不耐烦,指着在后座上酣睡的一名男子说,不情愿地递上证件。许克新耐心向对方解释,取得配合。经检测,司机确未喝酒。老许递还证件,提醒司机随时注意后座醉酒者的情况,别出意外。“谢谢你啊。”司机非常感谢,觉得这个警察真厚道。

    老许的认真负责,高速公路出入口的收费员们看在眼里,每当许克新巡逻上线,他们总会热情地打招呼:“老许,又忙去啦。”许克新则总是乐呵呵地回应:“为人民服务。”老许牺牲后,再也见不到他忙碌的身影,出入口的工作人员无不惋惜悲痛。

    许克新的牺牲也让网友们倍感痛心。网民“REN_庭萱”留言说:“他女儿本来9月就要结婚了,世事太无常,一路走好。”网友“湷小离”在网上点染了3支蜡烛:“愿各位处警的民警保护好自己,都要平安。”还有网友说:“警察也不好当,风霜雨雪都在路上,车友们驾车上高速公路一定要小心,这样的事不要再发生了。”



来源: 中国警察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