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视频> 案件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房产商私自更改规划 土地收回否支付违约金
发布时间:2013-04-27 09:57:04


房产公司施工过程私自更改规划 土地收回否支付违约金


    2009年6月3日,王书巧与安阳市鑫盛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协议时,鑫盛房地产开发公司指导王书巧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还款贷款等,并达成协议,按照千分之5约定。如果6月30日完成,王书巧将放弃以前4年的违约金。如果不能办理,将承担千分之5的违约责任。鑫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私自更改规划,导致土地部门将土地使用证收回,王书巧办理不成土地证,鑫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