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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为救灾重建工作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作者:史谦 田海军   发布时间:2013-04-26 10:17:33


    4月23日,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四川芦山查看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发放点和治安执勤点时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公安部专题会议的部署,在继续做好人员搜救和进村入户排危济困的同时,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警民同心全力保平安保畅通。

    黄明先后来到芦山中学和芦山中心广场群众安置点、芦阳镇政府救灾物资发放点,以及部分街面治安执勤点、帐篷警务室,仔细询问受灾群众生活安置和社会治安情况。看到公安民警冒雨服务群众求助、帮助发放救灾物资、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黄明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一切为了群众,就要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紧紧依靠各级基层组织,把基层党员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和广大群众发动组织起来,通过组建群众性“红袖标”巡逻队、治安联防队、交通疏导队,警民齐心协力共同维护灾区治安和交通秩序。要继续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协调,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发布服务性信息,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与公安机关想到一起,形成共识,共同为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作出贡献。要结合抗震救灾进村入户服务群众、扶危济困,帮助群众妥善安排基本生活,宣传安全知识,排除安全隐患,引导群众安全避险,防范次生灾害。要及时搜集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发现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公安部强调,当前,抗震救灾正处于关键时期,公安机关承担的职责任务非常繁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指挥体系,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勇于担当负责,统筹考虑、科学摆布灾区保平安、保畅通、保稳定各项工作。要切实加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开展街面和社区网格化巡逻,做好受灾群众安置点、物资发放点、金融网点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和治安防范,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和治安案件,为救灾和重建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来源: 中国警察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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