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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法院巡回审判服务政府“三项清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3-04-17 09:15:35
本网讯(通讯员 李如意)
4月16日,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在武宁县罗坪乡洞坪村巡回审理一起库湾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巡回审判形式,有力服务县委、县政府正在开展的“三项清理”中心工作。
该案件原告吴其与被告徐立在2010年2月签订库湾承包经营合同,被告将位于罗坪镇石下垅库湾承包给原告开展渔业养殖,承包经营期十年。2012年,武宁县政府开展“庐山西海库湾清理工作”,统一收回武宁县境内的库湾水面使用权。2012年7月,被告与武宁县罗坪镇镇政府签订库湾清理补偿协议,该库湾水面使用权被政府收回,后原告以被告拒收承包经营费而不履行合同义务为由,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诉诸法院。 法院受理后,考虑到案件涉及县政府的“三项清理”中心工作,且案件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也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查明案件事实,该院决定开展巡回审判。 庭审中,法官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依法审理案件,耐心的分析该案件的法律关系与争议焦点,为当地的老百姓上了一场法律讲堂,较好的宣传了县政府“三项清理”工作相关法规、政策。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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