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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公安机关圆满完成清明安保任务
作者:韩佳霖 冯锐 刘美兰 夏吉春等 发布时间:2013-04-07 09:20:42
清明节期间,辽宁省公安机关出动民警10万余人次、车辆3万余辆次,全省598处祭祀场所、近200万群众参加的祭祀活动和97个旅游景点30余万群众参加的游园活动安全有序。
清明节期间,在前期召开2次全省公安机关视频会议的基础上,省公安厅领导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安保工作开展情况。各地公安机关制定巡逻防控工作方案,共出动社会面巡逻警力2.6万余人次、车辆8000余辆次,检查各类场所1.2万余家,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1786处。交管部门以群众祭祀扫墓的主要道路、事故多发地段为重点,强化交通安全管理,为群众安全出行创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在前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完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取消休假,继续强化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确保了全省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黑龙江:五项措施落实清明安保 针对省内林地多、草木多,清明节期间祭祀人流量大、车流量大等特点,黑龙江省公安机关采取5项措施,全面落实清明节安保工作。 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加强与各林区、草原和旅游风景管理部门的协作管控,联合各部门共同深入林间地头,对作业生产单位开展春季消防安全检查,严禁在林区、山区、草原等高火险地带动用明火。加强对寺庙、陵园、墓地等的消防监督力度,划定防火区域,开展夜防巡查行动,快速应对夜间大风天气引起的突发火情。加强对祭祀地区现场情况的调研力度,制定临时交通管制和分流疏导措施,增设临时交通引导标志,增加警力疏导。加强春季防火宣传力度,利用广播、微信、短信等发布防火安全常识和野外用火警示信息,倡导文明祭祀。结合高速公路免费开放期间交通流向、流量变化,科学安排警力,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湖北: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平稳 清明节期间,湖北省公安机关采取多种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了广大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和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平稳。 湖北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及时调整勤务方案,加强对重点道路的秩序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治安部门加大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力度,加强治安管控工作,全力维护治安秩序稳定。消防部门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祭扫场所及周边地区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梳理排查,严格落实定点守卫和流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隐患。 河南:九种渠道及时发布路况信息 清明节期间,高速公路车流量大幅增加,河南高速交警采取多项举措,全力确保全省高速公路安全、有序、畅通。 按照河南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全省高速交警进一步严格路面管控,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通过智能卡口系统,严查超速等重点违法行为;推行轻微事故“互碰自赔”,快速处置交通事故。同时,对客运车辆超员载客、违法停车上下人、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为方便群众清明节期间出行,河南高速交警部门还通过语音咨询电话、报纸、广播、电视、手机报、网络、“河南高速公安”微博、手机“高速e路通”、路面电子显示屏等9种渠道,及时发布高速公路路况信息。 安徽:有效防范遏制森林火灾 清明节期间,安徽省森林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森林火灾案件查处攻坚战,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有效防范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安徽省森林公安局日前决定,自3月25日至4月25日,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森林火灾案件查处攻坚战。攻坚战期间,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增加备勤警力和车辆,接到报警或发现火情后,立即出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展开现场勘查、火因调查等,查清起火点和起火原因,及时控制肇事者。对有难度的大要案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研究制定侦查方案,明确侦查方向,确保案件及时侦破。 杭州:出动安保人员1.5万人次 清明节期间,浙江省杭州市扫墓群众150余万人次,全市公安机关出动安保人员1.5万人次,全力以赴做好扫墓安全管理工作,全市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事件、交通伤亡事故和森林火灾。 清明节期间,杭州警方加强对扫墓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工作。交管部门精心组织,加强对墓区周边道路和风景区道路交通的现场管理和疏导。治安、消防部门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山林防火责任制,加强防火宣传和巡查,全力维护山林消防安全。 来源:
中国警察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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