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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检方转变执法办案方式让公正执法"看得见"
作者:林中明   发布时间:2013-04-01 09:28:35


    修改后刑诉法实施以来,上海市各级检察机关探索改变执法办案方式,通过在专门司法办案场所进行逮捕必要性、刑事和解、抗诉申诉公开听审,不起诉公开宣告等,以公开透明的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让公正“看得见”。  

    2012年9月,上海市检察院与该市公安局法制办,静安、徐汇区检察院联合组成课题组,探索建立了“审查逮捕公开听审”机制,还制定了《上海市检察机关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规定(试行)》,长宁、闵行、奉贤区等基层检察院先后开展了对审查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不起诉案件等听证或听审试点工作。

    今年3月25日,一场有关两名犯罪嫌疑人酒后殴打出租车驾驶员致对方轻伤案件,在静安区检察院举行逮捕必要性公开听审会。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及辩护律师向检察院提出要求改变强制措施的申请。公开听审中除了公安机关、检察院的承办人,被害人及犯罪嫌疑人家属和辩护律师发表意见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担任评议员。检察院综合听审会上的意见,以及两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双方目前的和解情况,作出对其中一人批准逮捕、另一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为了适应办案公开性的要求、推进检察权司法化运作,上海各级检察院积极设立法律监督宣告室等专门办案场所,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同时开设公众旁听席,邀请有关专家、新闻媒体、普通公民参加旁听监督。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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