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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消防局要求做好清明节消防安全工作
作者:萧轩   发布时间:2013-03-29 08:40:45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消防安全工作,3月27日,公安部消防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消防部门加强对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全力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通知要求,各地消防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以公墓、陵园、寺庙等祭祀场所以及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商场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要提前对祭拜场所进行严格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主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保卫措施,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及时向主办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同时,积极配合森林防火部门做好有关工作,指导派出所加强对林区的监督检查,严禁在林区、荒草连片地带等高火险地区违章动用明火。

    通知指出,各地要结合春季防火特点和当地祭祀风俗,加大消防安全提示宣传力度,倡导文明祭扫,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严格落实执勤备战制度,对易发生火灾的祭祀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适时派出力量现场巡逻监护,随时处置各类突发险情。要强化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加大对集中祭扫区、人员密集、大型活动等重点场所的熟悉演练。要与森林防火部门密切协作,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做好协助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工作。



来源: 中国警察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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