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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院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作者:其其格 范德银 尹秀琴   发布时间:2013-03-27 09:37:35


    根据新一届代表委员的新情况新特点,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日前对今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作出安排,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确定联络工作内容,突出联络重点,创新联络方式,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内容和要求,责成专人、专项办理,切实提高联络工作水平和实效。

    据悉,该自治区检察院将从六方面加强联络工作。一是健全落实三项制度。完善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厅级以上领导干部按地区包片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并建立电子工作台账。制定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批评的办法,规范门户网站联络专栏、手机短信平台、工作台账和日常联络工作中意见、建议、批评的收集、办理和回复、反馈,加大汇总分析力度,为党组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建议。二是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三项工作。书面报告2012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书面报告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自治区检察院工作报告意见的情况,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专题报告关于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三是落实五项通报工作措施。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分别走访、联系各自包片地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和批评。院机关召开“抓党建带队建,强素质树形象”实践活动开门评检座谈会,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本次活动和检察工作情况等。四是改进两项信息化联络方式。改进与代表委员手机短信联络平台,丰富门户网站代表委员联络专栏内容。五是举办全区优秀公诉人评选等三项活动。六是加强办理联络工作中代表委员提出的有关事项,认真做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自治区院报告的三项工作审议意见的落实工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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