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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法院形成“不敢腐”惩处机制
作者:吴晓锋 邢东伟 胡娜 发布时间:2013-03-25 10:32:43
记者从3月22日召开的海南省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获悉,5年来,海南省法院共设立廉政监察员201名,其中,海南高院对全院196个岗位排查各类廉政风险点568个,提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866条。
据了解,海南法院积极推行量刑规范化、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司法鉴定和拍卖公开摇号确定委托机构等举措,5年来全省法院年度结案率逐年上升,二审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逐年下降,人民群众对干警的举报投诉总体呈下降趋势。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指出,全省法院干警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形成不敢腐的惩处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让权力在制度的轨道上运行。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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