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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四月起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维护群众权益
作者:徐日丹   发布时间:2013-03-22 09:17:58


    记者3月2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全国检察机关将于4月至12月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下称“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对食品药品产品安全、涉农惠农、环境资源、劳动保障等领域严重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进行立案监督。

    根据最高检21日下发的《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方案》,此次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目标是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侵犯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民生涉嫌犯罪案件,努力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深挖一批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民生领域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的整顿和规范,推进加强社会管理创新。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指出,专项监督活动中,侦查监督部门应加强与公诉、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控告申诉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和协调配合,并将专项监督活动同最高检部署开展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有效衔接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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