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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女法官风采:法律天平上的铁面与柔情
作者:田源 张新景 发布时间:2013-03-21 10:23:31
“我们不该是走到新闻聚光灯下的人物,镜头焦点对着我们,所映照的也应是这个平凡岗位上审判庭的神圣和法律的权威。”走近这一批“铁面柔情”的优秀女法官,她们却说:“我们也不过是个普通的人,有颗平常的心。”在山东省曹县1976平方公里这块热土上活跃着的36名英姿飒爽的“巾帼卫士”如是说。
曹县法院现有女干警36人,占全院干警的31%,其中在审判一线从事审判工作的有22人,担任中层正副职的有18名。2012年审结各类案件2202件,人均结案100件。先后有24人次分别荣获省、市、县法院等部门表彰奖励。其中副院长刘启玲被评为菏泽市“巾帼十杰”。 走进法院立案大厅,展现在大家面前的是立案庭女法官们的飒爽英姿,文明热情的场面。立案一庭先后被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立案信访窗口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三等功”。2012年在庭长刘军的带领下,立案一庭全庭干警接待立案5000余件,落实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推行各项诉讼便民措施,完善服务职能,探索创新,争创一流,现已形成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司法救助、案件查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八大功能;同时,该庭坚持上门立案、节假日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网络立案等多元立案方式,方便群众诉讼,赢得社会各界的赞扬。 在曹县法院了解到,刑事审判庭的三名女法官,巾帼不让须眉,近年这个法院刑事审判结案最高都归于“女法官”身上,其中刑庭副庭长付翠云(女)年结案123件,被评为“菏泽市优秀女法官”。 从事民事审判的民一、民二的庭长、副庭长是三名女法官,她们长期奋战在审判一线,带领着17名干警,审结案件917件,诉前调解、司法确认112件,占全院结案数23.6%,其中民二庭人均结案97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社会关注度的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交通事故等纠纷案件力求矛盾化解,案结事了。2012年民事案件调解率达73.6%,服判息诉率达98%。由于政绩突出,三名女庭长及干警分别获得市、县“先进庭室”、本院“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表彰奖励,2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 曹县法院36名女法官均为大学文化。她们在各自的岗位上成绩斐然,在理论调研方面更是不让须眉。她们积极开展理论研讨,疑难案件评析、征文竞赛等,充分发挥法官在法律调研、宣传中的积极作用。2012年女法官在各级媒体刊发信息108篇,发表调研文章11篇。在每年“三八”妇女节期间,该院组织女法官走上街头,设立宣传点,宣传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向过往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问题来庆祝自己的节日。女法官的认真、细致,在审判工作中展示了其优势,在刚结束的2012年度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活动中,获奖的6名同志有4名是女法官。 该院女法官在完成繁重的审判工作之余,还积极参加各种文化活动,增强身心健康,培养良好兴趣,陶冶高尚情操。在“爱我曹县”征文活动中,获奖的优秀征文作者是年轻的女法官;在曹县法院文化建设中,被采用的多幅摄影作品的拍摄者也是女法官,她们在繁忙的工作中,抽出时间,以其独特的审美视角,奉献了一幅幅优美的生活画卷;青年女法官不负众望,积极参加省、市法院及曹县组织的多项文化娱乐活动,精心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丰富和深化法院文化建设成果,陈明华等三人还荣获县直机关机关运动会上夺取羽毛球比赛冠军。 铁肩担道义,热血铸法魂。多年来,曹县法院的女法官以坚忍不拔的精神,努力克服工作和家庭、学习和生活双重困难,用辛勤汗水完成了党和人民交给的审判任务。在法院,是公正司法的好法官,在家庭,是孝顺的女儿、温柔的妻子、慈祥的母亲,女法官以实际行动赢得了社会的尊重和群众的赞誉。陈明华同志被评为曹县“十佳孝星”,郭潇虹家被菏泽市妇联评为“菏泽市五好文明家庭”。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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