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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赊账购买门窗材料不付款 龙江公司成被告
发布时间:2013-03-21 10:51:59


多次赊账购买门窗材料 一直拖付龙江公司成被告


    2011年10月原告王迎杰、被告龙江门窗制造有限公司建立买卖业务关系,被告龙江门窗制造有限公司从原告王迎杰处购买门窗材料,截止2011年11月18日被告龙江门窗制造有限公司共欠原告王迎杰门窗材料款9284.5元,经多次催要,被告龙江门窗制造有限公司一直拖付,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龙江门窗制造有限公司给付原告王迎杰门窗材料款9284.5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


来源: 大厂回族自治县法院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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